《孩子王》是作家阿城创作的一部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知识青年突然由生产队调去教书后所遇见的一些事情,“孩子王”在小说中指的便是教师一职。
小说中有四个角色最令我印象深刻:主人公“我”、王七桶、王福以及来娣。
首先说说“我”,主人公“我”被大家称为老杆儿,也就是故事中的“孩子王”——教师。老杆儿本在生产队工作,有一天突然被调去学校教书,教授学生们初三语文。虽说是学校,但是学生们却连基本的课本都没有,每天上课时,由老师们将课本内容抄在黑板上,学生们再抄到本子上,“我”对这种现象感到可笑。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该如何授课,于是在班上闹了笑话,通过学生王福,“我”知道了以前的老师都是怎么个教法。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这群初三的孩子实际上的知识水平可能连小学五年级都不如,很多该认识的字都不认得,写作文也只会摘抄口号和标语,倘若让他们自己去写点什么,他们甚至连一句话都写不通顺。于是,“我”决定脱离课本,着重抓生字与写作,好叫学生们真的能学到些什么,同时能够运用自己所学。
然而,“我”不按照课本授课的事不知怎的传到了总场教育科那里,教育科并不认同这种做法,“我”因此丢了教师一职,重新回到了生产队。
王七桶是生产三队的一员,一脸凶相,是个哑巴,被人称作王稀屎。他身强力壮,出工时总是很卖力,却得不到人们的尊重,除却給他取的外号不说,当有重活累活时,与他同队的人会指着他去做。王七桶虽是个哑巴,却信仰知识的力量,为了让儿子拥有一本字典,想尽了办法。
王福是王七桶的儿子,也是“我”的学生。他算是班上识字最多的一个,因为他从读书起,便将老师教的每一个生字都记录在本子上,十分热爱学习。他为了得到老师的字典,和老师打赌,在想办法“赢”了赌约后,却被老师点醒,明白自己实际上是输了的。即便老师仍坚持要把字典送给他,他还是拒绝了,并且下定决心要把字典抄下来。
来娣是“我”原来所在的那个生产队里负责做饭的,在得知“我”要去当老师后开始和“我”走得很近,为的是希望“我”能引荐她去学校当音乐老师。来娣酷爱音乐,为了让“我”把她创作的音乐教给学生们,她拜托“我”为她写歌词,并把她拥有的那本十分珍贵的字典给了我。
我之所以对这四个角色印象深刻,全因为他们都拥有独特的闪光点。
“我”作为一名知识青年,在担任了教师一职后便尽心尽力的去教好学生,在知道自己的教授方法可能会受到指摘时,仍然坚持自己的教法,因为他明白,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们真正学有所得。即便到了最后总教科的人找上门来,“我”也没有因为想要保住这份工作而违背自己的原则?!拔摇蔽薹ǜ谋涔嬖?,但也绝不愿向死板的规则低头。此外,在大家都对王七桶缺乏尊重,只把他当作解决问题的机器时,“我”待他一视同仁,并因外号在人前为他辩驳,“我”并不会因为自己是教师而瞧不起其他的劳动分子。
王七桶虽口不能言,但工作出色,任劳任怨。虽然自己力大无穷,但在他心里,儿子比他更有力量,因为儿子在识字,因为儿子在学习知识。这样一个时常被人欺侮的哑巴,却有着比常人更先进的思想。
王福作为一名学生,认真、刻苦,向上。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便别人要送给他,他也不要。说好要把字典抄下来便真的每日坚持去做,他深知父亲的辛苦,所以也绝不辜负父亲的期待。
来娣在别人眼里是个粗人,即便她热爱音乐也拥有音乐天赋,但在他人看来,她与艺术没有半毛钱关系。在她说自己会作曲时,遭到了一致的嘲笑。可是,她绝不会因为这些嘲笑而止步,为了让学生们能唱自己的音乐,她送出了当时买都买不到的字典,对于难得一遇的电影放映也表现得毫不在乎。
我想,无论是“我”对错误洪流的不妥协、对人的尊重,还是王七桶父子对知识的追求、对彼此的爱,又或是来娣对梦想的坚持、对冷嘲热讽的无视,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