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英国一名17岁的女孩,偷偷在自己卧室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意图向自己的母亲证明:父亲会趁母亲不在的时候性侵亲生女儿!
法庭上,父亲矢口否认视频中的是自己。
于是法庭请来邓迪大学法医教授布莱克女士,通过最新影像人像确认技术,提供了确凿的科学证据,最终确认了录像中确实是女孩的父亲。
然而,尽管证据确凿,这位父亲最终还是被无罪释放了。
布莱克女士表示难以置信,她去询问原由,他们告诉她:“他们说,证据链没问题,理由是这个女孩看上去并不怎么伤心难过?!?/p>
这是个当地的小案件,找不到详细案件资料。我想陪审团是在怀疑女孩是自愿的。即便如此,她可还未成年?。?/p>
我们总爱给人和事物贴上标签。受害者就表现的该哭天喊地,伤心欲绝吗?她也可以用表面无所谓或刚强去?;ぷ约菏苌说男陌?。
许多性侵受害者受到歧视,反而成舆论攻击的对象。也是因为有些人理所当然得认为这些受害者一定是穿着暴露、行为不检点才会被盯上。
许多组织为了为受害者撕去这些错误标签,陆续举办了了大量受害者衣服展览,让大家看看受害者受害时到底穿了什么衣服。
结果都是些日常每个都都会穿的再普通不过的衣服:t恤、牛仔裤、运动衣甚至还有童装!
记得TED演讲曾讨论过加拿大现状:90%的性侵案都是出自惯犯,因为只有不超过1/10的受害者会选择报案。因为报案之后,自己会收到舆论和社会的二次伤害。更加令人寒心的是,那些报案的案件中,只有6%的罪犯得到了拘留的处罚,而大部分都像这名桑心命苦侵犯自己女儿的父亲一样,逃过了法律的惩戒。
别再问受害者他们穿了什么?他们看上去怎么不难过?他们做了什么刺激了施暴者?
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有病有罪的只有施暴者,唯有严惩,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