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一本有趣的書,名為「放棄的力量」,雖然主題是放棄,不過它在「目標」與「幸?!狗矫嬉捕嘤凶聊?,就來跟大家聊聊吧!
幸福是什麼?
從英文來看,幸福(Happiness)是快樂(Happy)的名詞。
或許我們可以將幸福這麼定義:「持續處在快樂的狀態」。
那我們如何能處在幸福的狀態呢?
老一輩的人們常說「知足常樂」,但相信大部分人難以體會其中的奧妙。
畢竟,如果人很容易滿足的話,哪來追求的動力與進步呢?
在一個名為「通往幸福的道路」的心理學研究中,幾位專家提出影響個體自認快樂與否共有三種因素。
分別是幸福設定點50%、生活環境10%、意向活動40%。
與老祖宗的智慧不謀而合,對幸福的標準高低是決定一個人是否幸福的關鍵。
註:意向活動意思是「有自覺的活動」,例如:達成目標,與朋友出遊等等。
可能有人想問:「如果把自己的目標設定在薪水兩萬元,住在三坪大的套房,每日粗茶淡飯,這樣就會感到幸福了嗎?」
在一項名為「進一步檢視美國夢」的心理學研究中,凱瑟與雷恩將人們的目標進行分類,分別是「內在志向」與「外在志向」。
內在志向:
自我接受(心理成長,自我管理,自愛)
親和感(令人滿意的人際關係)
社群感(透過行動與付出改善世界)
體能(感覺健康,沒有疾病)
外在志向:
財務成功(擁有財富與物質滿足)
社會認可(名聲,受讚賞)
外表出眾(體格,打扮)
而這項心理學研究的結論指出,注重內在目標的人擁有較高的幸福感,較低的焦慮與沮喪感,以及較少疾病。外在目標的魅力通常來自於伴隨它而來的假設性讚賞,或是來自達到這些目標而獲得的權利與價值感。
觀察我們自己以及了解這項研究之後,我們不難知道大部分的我們所追求的都是以「外在目標」為主,而這些東西稱之為「慾望」,不是真正的快樂來源。
「知足常樂」是唯一的解嗎?
不是的!其實我們仍可以追求自己的目標,只要稍將目標的「外在價值」調整成「內在價值」即可。
「開一間公司創業賺大錢」,可以轉化為「做出創新產品對社會有貢獻,或是為年輕人提供一個舞台」。
「在比賽中獲得名次」,也可以變成「享受每一次的練習,突破自己現有的極限挑戰自我」。
人生在世,目標絕對不能少,內在價值卻讓我們更有動力,也更能得到快樂。
祝大家「成功維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