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曾言“扼住命运的喉咙”,多少人为了成为命运的主人而头破血流,但最终却像是逃不出如来佛掌的孙悟空那般被命运推着走。
有的人没有遇到生命中的贵人,变成了随波逐流的平庸之人;有的人幸运地碰上了自己的伯乐,于是乎走上了熠熠光辉的大道成了令人艳羡的角儿。
《主角》一书里的忆秦娥就是这样的一个幸运儿,她要是没有胡三元这样的舅舅,没有“存字辈”,她恐怕一辈子都是个令人瞧不起的放羊娃。
因为,她心底里喜欢淳朴简单的生活,她每每都会梦到自己放羊的日子。她在学堂里混日子的时候,也都是带着自己的羊儿一起去的,羊儿似乎是通人性的,对忆秦娥特别亲,于是乎她就觉得放羊放一辈子是挺幸福的事情。她的理想就是嫁一个好婆家,喂养一群羊。
然而,命运却不允许她过着平凡而普通的日子,自打他舅胡三元从宁州县剧团来家里拜访,她的一生从此就脱离了她自己既定的轨迹,驶向了令她出乎意料的方向。
热爱敲鼓深入到骨髓的胡三元
胡三元是个彻头彻尾的戏迷,他对戏的热爱深入骨髓。正因为他的热爱,所以他才会在剧团招人的时候挂念起自己的亲人。
他敲得一手好鼓,演戏能够出彩,要靠敲鼓的把控着节奏。宁州县剧团里的演员都敬畏着胡三元,就连剧团团长都会礼让他三分。他不仅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一旦发现演员们懒散地排戏就会大发雷霆。他的直言不讳和“多管闲事”得罪了不少人。忆秦娥跟着这位伯乐也是没少吃苦。
他痴迷敲鼓痴迷到什么程度?
在禁止任何娱乐活动的时期,他的手闲不住,仍旧是拿着一一本书当板鼓,在练习鼓艺。
后来,他因为演出事故误杀了他人,被捉进了监狱,在监狱里他不肯消停。他在犯人的背上、屁股上胡敲打,幸好那些人觉得敲得舒服,都愿意他来敲打着按摩。他的鼓艺在监狱里的文艺演出上派上了用场,竟几次三番获奖,因此得以减刑,提前放了出来。
他是把自己的灵魂交托给了戏剧,在这样的伯乐带领下,忆秦娥又怎能不热爱戏剧呢?
忆秦娥演的《杨排风》在宁州县火了起来以后,被邀请到其他地方去巡演,结果被一个偏远村庄的人骗到他们那里演戏,恰逢瓢泼大雨,舞台被雨水冲刷得滑溜溜的,好几个演员都滑倒了,忆秦娥也摔了好几个跟头。要是碰上这样的鬼天气,大家就会挑着重要的戏演,把不重要的地方省略了(夭戏),可是唯有主角和司鼓把握着戏的走向,胡三元完全没有夭戏的势头。就这样,忆秦娥他们按照平时演出的劲头把戏演得淋漓尽致。
那天,胡三元告诉忆秦娥:唱戏不能亏了自己的良心,许多人唱不好戏就是因为投机取巧,看客下面。看着眼下是得了便宜,可长远,就攒不下戏缘、戏德。没了戏缘、戏德,你唱给鬼听去。夭戏是丧戏德的事儿。尤其是夭了可怜人的戏,就是丧了大戏德。
忆秦娥有她舅这样一位伯乐兼人生导师,怎么会唱不好戏呢?
苟存忠的火眼金睛
当忆秦娥因为她舅犯事儿被抓入监牢,她跟着倒霉,被剧团团长以“清理关系户”的名义踢出了演员班,被发配到了伙房搭把手。本来她特别抵触到伙房干事的,但是久而久之她发现自己远离了同学们的嘲笑和捉弄,反倒是逆来顺受了起来。
幸好,“存字辈“复活了,让忆秦娥重燃对戏剧的向往。
“存字辈”里的苟存忠是最值得一提的,他一口咬定忆秦娥认为忆秦娥是个好苗子,将来必定会火,一直扭着忆秦娥当他的徒弟。
本来,忆秦娥不想拜他为师,因为大家都嘲笑苟存忠是个不男不女、爱翘莲花指的脏老汉,她要是认了苟存忠为师傅,会跟着被人调侃、嬉笑的。但苟存忠早已到处声张忆秦娥是自己的徒弟,弄得忆秦娥不得不跟着他学戏。
苟存忠最后是死在了舞台上,他把自己的生命都交给了舞台,演戏可着实是“卖命”。他背部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完好的,就是因为他联系吹火烧焦的。他的师傅不肯传给他吹火的绝活,他就偷偷自己练习,好在烧着了自己后悟出了门道。
一个为了戏连命都不要的人,可谓是比胡三元更掉进了戏眼儿里。
他逮住了忆秦娥,对她进行了严苛的训练,倾其所有地把一身好本领传授给了忆秦娥,把忆秦娥从一个对武戏一窍不通的伙房丫头培养成了众人皆知的“杨排风”。
虽然,忆秦娥因为武打戏时常是遍体鳞伤,但是她在两个伯乐的带领下也愈发地热爱演戏,她吃的苦在她眼里是一种享受。
要是没有苟存忠的悉心调教,她怎么会把吹火这门绝活演绎得那么炉火纯青呢?
结语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贝多芬一样能够“扼住命运的喉咙”,当我们费力地跟命运抗衡,最终却输了阵仗,倒不如放下身段去寻找周围的贵人。或许,能够从他们身上学习到一种精神,便影响我们一生之久;或许,是他们身上的一种本领,我们能够从他们身上传承;或许,他们是好消息的传递者,带来一个能够翻转命运的好机会。总之,善于发现他人优点的人,身边是不会缺乏“贵人”的。
当有“贵人”环绕,即使被命运推着走,也是推波助澜,朝向更好彼岸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