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本书,我一点也不想去看任何解析,对我而言我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在里面,因为它不是某本知识类的书籍,有某个知识点可以供大家探讨确认。
反而感觉更有意思
刚看这本书时,通过林少华的介绍,我感觉这本书应该是初高中看是最好的,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我看书是抱有一定目的性在里面的,譬如我要为了考研给自己洗脑,找一些励志类书籍看,多多少少有那么些用处;也喜欢看人物类的传记,想从中窃取他人的生活,多少有点儿韩国电影《空房间》的感觉,可有些传记看完以后,心里多少有些失落感,例如被哈佛大学评为终生教授韩裔作家珍妮《我想看到的世界》,无论如何我也无法从中汲取任何有营养的事物成长自己,首先作者天赋异禀,其次家庭均高知,最重要的是岁数已过实在无法与作者从小光鲜亮丽到大产生任何的共鸣感。反而同样是与哈佛结缘的莉丝《风雨哈佛路》的作者更有共鸣感,我先接触的电影,在电影里同样女主被天赋异禀所包围,让我这个普通人又挫败了一下,但在书里,她确确实实只是一个悲惨童年的普通人;现在回想起自己读书是否太晚,是否应该在幼小的时候躲读一些著作,因为那样好像书里的人物,自己还有可能能够触及。
就像没有学历的人,要永远相信学历不重要,诸如马云此类商业巨鳄皆无学历(大家也把马云或者乔布斯的学历看低了),没有父辈庇荫的人,要永远相信凭自己也能闯出一片天(诸如马云,王健林他们父辈超越了很多同辈人),人类必须要给予自己希望所在,否则变成为了随波逐流的浮萍。
整本小说让我更加着迷的是中田,一个普通的伟人,假若一个人只是一辈子在田里劳作,连手机也不认识,金钱但凡超过一万元便超过了自己的认知,打死了田间无数的不知其种类的蛇鼠,不知这世间居然有雪的存在,倘若自始自终他自觉认为自己一生过的好,那他也足矣,也值得我去敬仰和佩服。
我很难记得清楚自己的过去,很容易忘记过去,每每回想起来,好像近几年,我才成为了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倒也不是说感觉是一个陌生人这种普遍的感知,而是觉得他是一个动物,一个完全地凭借本能的在处理各种事物,随着时间流逝地成长的动物,没有自我意识存在的生物。我理解到了我自己的晚熟,又看到了村上书里说的早熟的人会过早的停滞在那里,好像晚熟的人能够成长的更加长远,给了自己一些慰藉,倒不是说自己过的很不好,我很满意自己现实里的各类物质和情感,只是为自己的清醒和随同希望成长的自我意识感到开心和兴奋。
倒也不后悔十五岁的我驰骋游戏拿到五杀所用的时间够看几十本书,能够结识更多自我意识更加成熟的大家们,毕竟命运是无法逃脱的,如果男主一样,如果命运让你杀了自己的父亲,同母亲姐姐交合,那无论如何也逃不过,不杀了他不与她们交合,如何才能成长到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