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两次房,第一次是单位给租的,房租年付。提前一个月搬出,搬家之前房东来检查房子。房东一来就开客厅的空调,然而很不幸空调不工作,房东要求必须修好才可以搬家。实际上是,客厅的空调从来没人用过,根本没人知道空调一开始是否是好的,当初没人试过,所以就再也说不清楚了,只能掏了三百块钱修好。
然后房东又要求请家政来打扫房子,房子当初我们搬进去的时候,打扫过,但也仅限于没有垃圾,一屋子的灰尘,冰箱发霉,我们打扫了近两天。然而房东一口咬定,当初是请家政打扫干净的房子给我们的。没有图片,又是一个说不清。因为房子是单位租的,而单位新来的领导不同意再给我们租房,我们也不想房东把这件事闹到单位去,所以只好忍了,答应房东提出的各种无理要求。最后房东自己找了家政公司,要求家政人员必须把房子打扫的特别干净。来了两个家政人员,打扫了一整天,花费了五百大洋,终于摆脱了奇葩房东,拉黑再不联系。
自己租了房子,租期一年,押一付三,提前一个月付房租。租期将近一半的时候,新房可以交房了,中介要求十天内必须转租出去,否则就要收房,还要赔两个月租金。转租艰难,一来一回,租房不到半年,损失两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