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就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站在教室外的走廊里背靠着栏杆往后仰着身子晒太阳,烟灰色的外套在12月的阳光下发着薄薄的光。我坐在教室里,隔着好几层来回走动的人群,眼睛不肯离开她。
12月的阳光真好啊,走廊里的人群也很好,径直距离十几步都很好。
我实在是一个懦弱的人,我除了知道她来自对面的美术班,其他我都不知道。16岁的少年理应是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的人,但是喜欢这种东西啊,总是让女人大胆,让男人胆小。
体育课的时候我偷偷跑到偏僻的画室去看她,美术班的人在画室周围四散坐开。她在里屋,在外面我看不到,只好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从画室门口走过。
16岁的我确实是还没长个子的。所以经常站在画室的南边窗户的平衡木上希望看到她画画,现在来说是偷窥也不过分。
但我从来没有在画室见过她一次,所以我连她是学国画还是油画也不知道。
他们说同龄男女学生不能恋爱的原因是,女生永远比男生先成熟。
如果你去过4月份的北纬28度,你一定会喜欢那个时候的雨水和香樟。
早已结束艺考的美术班把画室腾给了下一届的人,在校工彻底搬空画室原来的东西之前,我又去了一趟。
那天梅雨正盛,也没有开灯,穿着胶鞋的校工坐在门口抽烟。把水淋淋的伞在伸缩门门口放好,我终于第一次进来了画室。
一副很大篇幅的老虎挂在墙上,还有牡丹,都是经典的国画素材。油画有青黄的乡村风情,我对画作是没有欣赏力的。
原来站在不开灯的房间里,南边房间窗户透过来的光那么醒眼明亮。
在我脑海里以为她会出现的南边画室里,一地狼藉,到处都是散落的被踩上脚印的铅笔画,已经结块的颜料和被涂抹得很严重的脏画板。
我在仔细地翻找有没有好看的半成品,或者直觉告诉我哪一副是她画的画。
在跌落的纸堆里,有一张伊夫圣罗兰的蒙特里安手稿图,脚印不算脏,我很喜欢。
当时我哪里知道什么伊夫圣罗兰,哪知道什么蒙特里安,只是觉得色彩好看,只是把这个东西当做她画的,当做她送给我的毕业礼。
算起来我也做过一些尝试。
有一天午睡我没回寝室,在教室自习。趴在桌子上休息的时候她正好从教室外走过去,昏昏沉沉一下子不见了,我变得紧张起来,我想我必须跟她说上话。
站在门口的我等了好久,一直没等到她从走廊另一头走回来。
5月是嗜睡的一个月,我怕我一睡着,她就悄无声息地再次走过去了。
一直到午睡铃响,醒来的学生潮水似的涌进教学楼,她都没有从另外那边回来。
免不了失落,却也庆幸还保留了一次和她说话的余地。
他们说十六七岁的年纪喜欢的那个人会在心里记一辈子。
最后一眼是在校门口的公交巴士上,她穿着鲜绿色的短袖,站在校门口好像在等人。天大的想法想让巴士停下来,想走下车,想郑重地问她报考的哪里的学校,选的什么专业,但是我没有。
我这几十年想来也没有一次勇敢过。因为害怕失去,所以连拥有也不敢提起。
除了一张蒙特里安,她没有给我任何东西。
现在我终于了解到了伊夫圣罗兰在创作蒙特里安系列时的心情,是突然一瞬灵感的降临,是在焦虑与欢欣交错之中对隐喻的理解,是能看通在恰当的时机里命运的暗示。
她留给我的,恰好也是我所喜欢的。
如果没有为自己喜欢的事物努力过一次,哪里还需要过什么人生。如果一直做80岁的老太太都能做的事,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
所以我发起了“异”这个命题。
敬那件在冬天阳光下会发光的衣服,敬7月份等人的鲜绿色短袖,敬梅雨里被抛下的蒙特里安。
敬一个我只能记住三件衣服的人。
时间在记忆里抽茧剥丝,除了衣服我竟然再也想不起有关她的事。
我想有一个平台能买到过目不忘的衣服,能让喜欢的人在记忆里通过衣服变得永恒。
至于她呢,我不晓得她最后怎么样了,我只希望她能继续穿着好看的衣服,永远活在温暖的阳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