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以前我在老家乡下读书,山凹凹就一个小学,六个年级的学生加起来不过百人。后来学生流失的更加厉害,等我高中回去再看的时候,老师比学生还多,诺大的教室里一个老师带着一个学生学习,堪比家教,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那时候的我数学奇差,三年级的数学都及不了格。我爸身为小学校长,却把儿子教成不及格,不得不说也是很丢人的一件事情。于是我爸妈两人合计着送我到城里读书,毕竟城里教育资源不是乡下能比的上的,刚好我二舅在隔壁城市买了商品房,而且隔壁市的教育在整个地区都可以算是名列前茅。于是我在2003年的夏天来到邵武这座城市,度过了我余下的小学生活。
我爸妈花了一番力气和几千元的借读费把我转到昭阳小学,那是邵武仅次于实验小学的存在。我还记得他们请学校老师的一顿晚饭吃了400元,听的我心惊肉跳,那时候我就知道求人办事得花钱,而且还得不少。
考虑到我数学实在太差,又早上一年学,所以我在昭小得第一年重读了三年级。我知道我爸妈为了我读书花了很多钱所以那一年我格外努力,第一堂课数学老师让我们默写1到100,我迅速的第一个写完,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不过语文老师却格外严格,让我着实吃了苦头。因为我是乡下来的,客观的说,就是个不知道课堂规矩的野孩子,完全没有上课就该安安静静听课的概念。我随意的坐着,和同桌聊天,当时还顾及老师威严,和同桌趴着用胳膊挡着下半部分的脸,以为老师看不见我们的嘴在动,十足的鸵鸟精神。后果当然是被严厉批评,而且语文老师话说的很重,“没家教”,这句话对我是非常重的打击,以至于我本就自卑的性格变得更加怯懦。
我是一个非常好面子的人,不会允许自己因为同一个问题被骂第二次,虽然之后上课还是经常忍不住讲话,但是收敛很多,逼着自己两只手叠的整整齐齐放在桌子上,老师提问的时候永远积极回答。后来因为作文写的出色,不到几个星期我就成为了语文课代表,这也算是我适应城里生活的第一步。
你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乡下孩子到城里以后受到的震撼有多大。
街道是长的,楼是高的,邵武的富屯溪边上的紫云宾馆有十几层高,第一次看到我真的舍不得挪开眼睛,我对高楼的喜爱是天生的。到了夜晚城里更是和乡下不同,那时候邵武已经有射灯,五彩的射灯晃来晃去,我经常趴在舅舅家客厅的窗台上看外面的风景,那种夜景带给我的满足感比我第一次到外滩看对面的陆家嘴还要强烈。
邵武因为人口比较多所以有两个商业广场,还有一个很大的购物超市,名字略微山寨叫兴福兴。现在看来破旧的商业广场对当时的我来说真是巨大,走在里面都会迷路。
第一次知道炸鸡是在德克士里。那个年代肯德基是不会到十八线的小城市里的,德克士给与我们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全部的快乐。每次我妈来看我都要带我去吃德克士,对我来说是最快乐的时光。
特别特别怀念小学在邵武的日子,现在想起来好像是一场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