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潦倒地活了接近十年了,身上一年四季老是穿着那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袄,脚上的破草鞋和那总是乱糟糟的胡须,几乎成了他独一无二的装扮。说他潦倒地活了近十年,是因为他从到这个小村子里到现在,也不过才不到十年,而从大家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知道这老头之前肯定活得很潦倒,出于善心,村里的村民也没为难他,家家户户谁也不差这一两口饭。
不过到底老李还是有点本事的,他腰里别着一把小木剑,村里的孩子见了他也不怕,他有时兴致来了也会给孩子们表演两手,当然,是在大人们看来随便挥舞两下的那种,算不得真功夫。但是周围的孩子们一个个都看得眼神发亮,个个回家吵着要跟在他后面学武,大人们想着这不胡闹吗?转念一想,锻炼身体也不是什么坏事,还能让自己家那不老实的小子消耗掉那整天躲到没处发泄的精力,一举多得,也就不再拦着了。
老李最大的爱好,就是躺在打谷场的草堆上晒太阳,有事没事还扣扣脚丫子,然后再放到自己鼻子下闻闻,有时候会一脸享受地满面笑意,有时候则会自己皱着眉头嫌弃自己,这时候他就会去河边稍稍清洗一遍。
有孩子在河边打趣问:“老李,你还知道爱干净啊?!?/p>
老李这时候则一板一眼地回答:“这不是总不能让脚丫子味道掩盖了饭菜的味道,是吧?”浑然不顾河里翻着肚皮的鱼虾,下游的妇人也会好奇好好地洗着衣服怎么就有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老李这时往往会提前溜之大吉,让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屁孩连连赞叹:“娘的,真不愧是绝世高手啊,逃跑的姿势都这么有高手风范?!?/p>
老李就这样以一个被大家接受的外地人身份,在这个岌岌无名的小山村里待了将近十年,虽然他脸上经常笑嘻嘻的,可人们都感觉他身上好像萦绕着一股阴郁之气。这些年,阴郁之气渐渐淡了,可却远没有消除。
旁人有不经意间问道老李之前的事的时候,他也总是不说,插科打诨搪塞过去,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愿意去了解老李身上之前发生的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老李大概就在这个小村子里度过自己的余生,虽平淡,也还惬意。他可以悠闲自在地在草堆上扣脚抠耳朵,然后毫无高手风范地放在鼻子上闻闻,也可以偷偷摸摸地在河水上游洗自己的臭脚,招来下游的一片骂声,然后他溜之大吉……
可世事哪能皆顺人心?
老张还是找到了这里,带着一群披坚执锐的甲士,雄赳赳地来到了这荒僻的小山村。
“大名鼎鼎的剑仙,怎么成了这副模样了,要是让那些个仰慕你仗剑风流的江湖女侠看见了,可得难过好一阵子了?!?/p>
“老子再落魄也轮不到你这个缩头乌龟来教训我?!崩侠钫馐毖凵竦故敲荒敲蠢辽⒘恕?/p>
“是,在你剑仙的剑前我退缩了,起码没死在你的剑下,不是吗?不像那位?!?/p>
“住口。”老李气急败坏。
“你的道心破了,一残缺之人还妄想手持天下神器之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多少人想找你找不到,老天对我不薄啊。哈哈哈?!?/p>
青衫剑仙,仗剑风流,多少女子为之芳心荡漾,可他一心追求剑道,希冀夺得武林魁首。
直到,他遇上了她。
他这辈子,第一次感到这么意气风发,第一次觉得如此酣畅淋漓。
喂,那个谁,我喜欢你。
听到了吗?看到了吗?
我喜欢你,老天爷也管不着拦不住。
我不喜欢你,你是老天爷也没用。
多么简单的事情。
这是他在剑道巅峰时对她说的豪言壮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