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以后要尽量少打,12岁以后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孩子6岁以后就应尽量减少体罚,而到了12岁就应完全停止了。6岁以后,多数孩子已经进入学校了,独立自主意识有了较好的发展,自尊心越来越强,开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着凭借自己的能力、勤奋,不断带来各种成就。
这时体罚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丧失成长所必须的成功体验,影响人格的健康发展,养成消极、自卑的人格;而且在这一时期进行体罚,孩子能够清楚地记住父母对自己的体罚,在心灵蒙上一层阴影。
进入青春期后,儿童在肢体运动、认知、道德感等方面日渐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统一的自我。他们强烈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独特的个体,具有认识自我、表达自我、张扬自我的强烈要求。如果这时体罚孩子,他会感到这是对自己人格的严重践踏,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
一些男孩子甚至还会产生某种报复与逆反心理,而且,随着知识的增多,他们会清楚知道父母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しā罚且恢治シ捶傻拇砦笮形?,因而会对父母产生不良印象,认为他们不遵守法律。
这四种情况可以打孩子
如果你认为「不打不成才」,「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等观点是有道理的,如果你经常不能通过积极的鼓励,也不能通过讲道理让孩子遵守规则,那么你可能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父母或许可以通过「打」的方式,给孩子以威吓,使其改邪归正。
第一种情况:
如果孩子喜欢触摸一些危险物品,喜欢到一些不安全的场所,但由于孩子年龄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里人又没有足够时间看住孩子时。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欢拨弄电源插头、开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时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将会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第二种情况:
当孩子某些作为、习惯、心理倾向,长大后有可能发展为违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为时。比如:从家里偷过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小男孩喜欢打人欺负比他弱的孩子,并以此为乐。
第三种情况:
过于自私、自我中心倾向严重,心中丝毫没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从小被宠坏了的孩子,从来不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东西,不懂得要关心他人,长此以往,进学校后很难与同学相处,走上社会后,无法适应社会。对于流露出这种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时帮他们纠正。
第四种情况:
父母或老师已多次提醒他有规则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规时,或者犯规后还丝毫不认错,下次还想再犯时,可以打孩子。简单地说,屡教不改时,可以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