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静树一直都奇怪,现实生活中,人是怎么记住所谓的“第一次相遇”。
对于言情小说里快要用烂了的句式——“她始终记得初遇他的情景,阳光洒在他身旁,就好像他正发着光”,她抓抓头,烦躁地把手机扔在一旁。
四仰八叉瘫在床上。
初夏明耀的阳拨弄得万物都陷入到拉锯般的燥闷里,整个小城像是被拢进了牛皮鼓中,鼓面下升腾的暑气在近几天总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愈加多的人开始躲进屋里,空调丝丝的凉风吹得衣角微颤,静树却觉得有另一股憋闷窜动在胸口出不来。
复又把手机摸到手里。
指尖划拉过qq里的最近通信记录,毫无章法的拨弄了一气。终究还是没忍住,犹犹豫豫地,轻按开联系人列表。
毫无意外,头像里的小人笑嘻嘻扯出一片灰暗。
她直愣愣盯着雪白的天花板。想想那部刚翻开一个开头的小说,忽有些憋不住的笑意。
好久没有看这样的故事了。
妈一定又笑我幼稚。
心事像是天花板上游走的鱼,雪白的水里隐隐渗出蓝来,蓝里又渗着光,光里闪出影。
影子里有喧闹。
随之而来的是撩拨心弦的吉他声,左手轻按,右指慢挑,轻灵的音符就这么漫不经心的在木箱中嗡嗡作响。
多么驾轻就熟,多么游刃有余。
她就这样躺着,也不知躺了多久,只觉得街上淘来的钟表咔咔作响,震得耳膜微鸣。
“闺女——吃饭啦!”
冷不丁一声唤,给她吓了个机灵。她从床上跳起来,嘴里连声应着:“来啦来啦——”
几步蹦到门口,才发现手机还在手里攥着,黑漆漆的屏被指头印得油腻腻的。
随手一丢,将门合上。
客厅没开空调,一阵鼓噪的风擦着窗吹过。
去他妈的一见钟情。
二
静树自己就是写小说的人。
周边的同学也喜欢看她编的故事。平日学习枯燥,他们倒乐得打发无聊。
也常有关系好的朋友揶揄她,说你这一次恋爱没谈过,写起书来倒像个情圣似的头头是道。
她打着哈哈虚应着写书的名头,自己有几斤几两心里也清楚得很。左右不过消遣,中间因为高考倒是搁置了一段时间,如今毕业,虽然看她编故事的人已流散各方,她倒是想重拾起旧日的喜好了。
但总归长了两年,总不能再写那些小姑娘的矫情心事。
她的心更野了。
所以当妈说要带她去拜访一个远方的朋友时,她二话不说收拾起行囊。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她需要去看更大的世界。
妈妈的朋友家有个与她年岁相仿的姑娘,某天兴起,非拉着她去泡吧。
她犹豫着不肯去。网吧、酒吧,她从未去过,她心里还记挂着小时候老人说过的,别去那样的地方啊,不然要被坏小子骗的。
当“大人们”带着她们一起过去的时候,她突然有些腆然。
原来是她太老套了。
昏暗的壁灯摹刻出木桌粗粝的纹路,平滑的水泥地被淡黄色的光凝得发亮。第一枚脚步印上一枚音符,随之,音乐宁透如水一般自她脚底流泻而出。
没有嘈杂的电音和五色流转的灯。
她小心寻了处角落坐下,乐得把自己埋入黑暗中。唇边啜着杯冰橘苏打,她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自近而远细细扫去——
重重叠叠的木条凳上是重重叠叠的人。
重重叠叠的人神情模糊,坐姿各异。
重重叠叠的人前有重重叠叠的桌。
重重叠叠的桌前……
有一个音符像是长了脚,冷不丁踢了她一下。
她揉揉胸口,眯了眯眼。
重重叠叠的桌前……
有光……
光里有台音箱,音箱旁有两个话筒架……
哦,还有把木吉他。
木吉他抱在人怀里……
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的人。
眼睛是闭着的。
她伸手,在脑袋上暗敲了记。嘴里模糊不清地咕哝了句,像是在对另一个自己说。
废话,我知道他在唱歌。
三
淬了金的落叶铺了满地,她抱着沓书,步子缓缓落在小石板路上。一小时后有课,她打算先找个地方坐坐。耳机里的低吟浅唱为这初秋平添了几分怅惘,仰头,有细碎的阳光打下来,羽毛般轻柔地附在脸上。
静树觉得,她并没有什么值得怅惘的,却不知为何,总感觉有片云飘悠在晴空里,不问来兮与归去。
闲来无事时她便想找个人说话,只是近来通话颇频,爸妈满怀的挂念硬是被磨成了疲惫的应答,对她的搭理明显懈怠了下来,每次因迅速挂断而黑下去的手机屏总让她有种无奈的空落。
从南方的烟雨小巷,到北方空阔天空下的省城,算算也已一年有余了。干燥的风揉乱了发,她将发丝拨至耳后。指尖掠过,耳机中,一曲终了,又是熟悉的歌。
她近来已很少听这歌了。
依稀记得,夜幕下,雨中城,车灯闪烁的街头,一缕雨丝幽幽震颤。无心之举,却惹得那银白细丝蹙了眉。于是,哀怨地,凝视着乱了它的那抹弦——
远方的来客呀,你可知,南方的城不适合这样的曲调——空旷的,干爽的,是三两只雁盘着翅悠鸣而过。然后,是吆喝,悠长的,从胡同中漏出来。漏出来,擦过那群雁的双翼,往上,腾升,旋转。无有缠绵哀怨的如烟细雨,它只知,只知牵挂树荫下手谈时的来往,牵挂那藤椅旁咿呀的旧曲,或者,只是牵挂街口两串糖葫芦的甜香。哦——可不对,也许,分明什么都未牵挂。它来来去去,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牵挂。
它让你酸胀在眼眶里,憋着,却不让你留下泪来。
直至最后三两声,声淡,弦止。来客,你可要对我说,那散了的,又是谁的思绪?
她抬首,听那吆喝,终是在晴阔的云里化了,在粗厚的风里散了。
她想,是时候去一趟那儿了。
四
她一出来就愣了。
空荡荡的酒瓶左右歪倚在硬木桌上,台前的坐客已尽散得差不多了,亮滑的水泥地板上唯一的人群集聚处便是那沙发的一角。那处从一开始便未闲着,躁动着像只蛰隐的蝉,此刻等到了合适的时机,便彻底敞开了怀,理所当然的,让音浪一波涌一波扑向四面八方。
吉他,手鼓,尤克里里,甚至是空酒瓶……
那显然是一场狂欢,一张张倔强桀骜的脸上溢满了迷醉的欢愉。散客渐散,只三两位安静地驻足在一旁,小心翼翼的,好奇的,向那圈被狂欢包围的人探去,清明的亦或刮了花的眼珠子一动不动盯着他们,内里神色各异。他们远远站着,远远观望,嘴角盈着深或浅的笑,却始终不敢近前。也许是因那氛围早已拢成了不透风的墙,已容不下再多的人。
静树的目光蜻蜓点水般触落在那透明的墙罩上,一番逡巡,她敛了敛目,终是大喇喇将视线投了过去。沉顿的鼓声随手掌的起落叩击心潮,丝弦分毫不让紧跟其后,阵阵银铃为这场无声的战役呐威助阵,恍惚间又如红颜的娇笑清脆动人。两方的小兵看得热闹,转瞬也已热血沸腾,于是酒瓶敲击,火花碰撞,战事更酣。不知是那方的援军突至,一声,两声,三声,愈来愈多的嗓音加入战事,放声缠斗着。再仔细听去,嚯!原又是一路兵马来分地夺食!于是三家缠斗,难解难分,战鼓激荡,号角夺人。
突然!战事戛然而止——
局外人如梦初醒,呆愣地盯着那圈子战士冲着门口来客扬手欢呼——
看那碧眼金发,原是外国友人。
又一场缠斗开始,只是此次多了国际联盟。
静树有些痴了,眸子里异常明亮地扑朔着。跟着节奏,脑袋微点,她的思绪一下子悠远,一下子又拉回眼前。
烟雾缭绕的,是一群怎样的人呢?
驻足远观的,又真是被据于门外吗?
看那蝉,分明鼓噪着鹰的鸣,它眼中的光芒,能刺痛整个世界吧——
只是……
再望向身后。
台上早没有了光。
她眼眸微垂。
转头,深吸一口气,复扬起笑。
看呐——
那儿原有白衣的少年。
和低回往复的悠悠的歌。
五
从容若府邸出来的时候,恰一股秋风裹挟着后海的水汽大喇喇扑面擦过,朋友将被吹乱了的发拢到耳后,笑着介绍说,顺着这条路往前走上个十多分钟,便是有名的酒吧一条街了。
静树的眼中闪烁着欢喜,沿街买了根竹筒糯米糕,沾了白糖,便拉着朋友的手拥进了小街上来往的人流。多年的老友没有问她为何要到这里来,她也不多做解释,只悄悄将一枚安藏的梦揉碎成檐角滴滴坠落的光,无声的润入心底最干燥的地方。
北京的傍晚总是美得迷人,像是霸道强悍的王者手底一抹不经意的柔情。不知拘束的霞肆意在空旷的天上飞抹,连夜的暗也要避让她的烂漫,直到她兴味尽了才舍得缓缓降落。静树在傍晚的余光里游走时,眼见四方暮色由红到灰,眼见身边点燃黑夜的是比霞还要浓的霓虹。
红的绿的光不由分说的挤入眼中,震耳的音响聒噪得令她的心咚咚作响。穿过栉比的人群,记忆有一瞬间的重叠。她好奇的将视线向窗橱内探去,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自近而远细细扫去——
重重叠叠的沙发上有重重叠叠的人。
重重叠叠的人妆容精致,神色各异。
重重叠叠的人前有重重叠叠的桌。
重重叠叠的桌前……
静树的目光顿了一下,不确定的前后逡巡了一圈,在另一面橱窗处,发现了侧对着茶座的一片空台,上面有坐着高脚凳上怀抱吉他的人。
架子鼓。五色的灯。
电吉他。
台上的人并没在唱歌,他拿着吉他尾部的接线,似乎正在调弄音响。
静树撇了撇嘴,心里默默戳了戳自己不着调的脑袋。
那得有多巧。
“嘿,想什么呢?”
一醒神,静树扬脸笑得身旁好友寒毛直竖。
没什么,我在想我在内蒙的时候还骑过白马呢。
六
一部玛丽苏剧的必要标配是什么?
新朋友凉飕飕瞥了她一眼,道,女主长得惊天的好看。
她一口水闷在嗓子里。
颇有些哀怨的瞅着对面得意洋洋的人,喂,身为个女生,你能稍微关注一下我们的男性同胞吗?
姑娘满不在乎的摇了摇杯中所剩不多的饮料。两人坐得近,虽然背景音乐潺潺不绝,但并不影响一段压低嗓门的对话。
“左不过是那些套路。穿白西装的王子,穿白衬衫的校草,穿白T恤的邻家暖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或者欢喜冤家不打不相识……”
“一见钟情呢?”
“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姑娘咕噜咕噜吸了一大口芦荟嚼吧嚼,“这个最扯,我才不信世界上有什么一见钟情,都是荷尔蒙摩擦起的火。”
静树顿时觉得自己的两肋被插了刀。
“不过我觉得你应该会信,但是……你还是早点放弃吧?!?/p>
“为什么?”
那姑娘往后扯了扯身子,瞄着她的视线上下逡巡了一番,一击致命:“你胸小?!?/p>
我呸!呸呸呸!
静树愤愤的挪远了位子,再望向台上,含糊不清的咕哝了句,穿白T恤的还可能是民谣青年呢。
清爽的曲调轻易便抚平了她内心的毛躁,她支着脑袋瞅着台上,思绪飘忽不定。她一直都很喜欢北京,喜欢它的大气,喜欢它的悠旷,喜欢它豪爽但不粗犷,柔情但不阴婉。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静树合着满室回荡的京腔小调轻轻打着拍子,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所以,她才不是贪图他的美貌。
所以,在演出结束了之后,她一人在一圈狂欢的人外围逗留了好久,也才不是因为贪图他的美貌!
静树欲哭无泪的对她的新朋友解释道。
但对方对她的言辞表示冷漠,只凉凉的睨着她道:“那我们去接你时,他在你旁边是怎么回事?”
“我还要问你们呢!好好的把人丢了算怎么回事!”
静树觉得她下一秒就要炸掉。
七
这件事说来话长。
啊呸,其实也不算多长……
当新朋友变成老朋友,新故事陈旧成老故事的时候,往事再提并不一定像酒越陈越香。静树捏了捏手中空了的啤酒罐,往路旁垃圾桶中一丢,并不打算再开第二瓶。
南京夏时的夜里潮湿的热浪一层卷一层,蒸得人脑袋隆隆的懵,也不知两人抽的哪门子疯,放着好好的空调不吹,非要跑出来买啤酒喝。回来的路上走了不到一半就满头大汗,耐不住冰啤酒的诱惑,在路上就一人一罐开了封,晃晃悠悠往宾馆走,权当做是饭后散步。
这次碰面也巧,两人都是到了南京之后才从自家的家长那得知对方也来这边旅行,就索性凑到了一块儿住。两三年没见,两人虽平时也常有联系,但到底没真正聚在一起过,此番一见面,东聊西扯后自然提到了当年将老朋友憋得不行、至今耿耿于怀的那场“意外”。作为八卦协会元老级会员,对于他们把她丢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静树当时怎么都不愿意透露,姑娘急得心痒痒,奈何她就是不松口。现如今她愿意主动跟她“坦白”这件事,老朋友欢喜得眯弯了眼,像只等待餍食的猫,做足了姿态洗耳恭听。
“当时我正在那听他们玩音乐听得起劲,一转身发现你们都不见了,隐隐约约想起你们说在左侧停车场等我,就急忙赶过去,结果一看,左侧停车场根本不见你们的影子……”
“等等等……左侧停车???”姑娘捏着啤酒罐的手一顿,皱了眉头盯向她。
“对啊,我那时手机又正好没电,大晚上的人生地不熟,想着你们可能会回来找我,就又返回去,谁知道路太绕了,七拐八拐连那家酒吧也找不到了?!?/p>
“你四不四傻!我们什么时候说的左侧停车场,车就停在酒吧后面,一出门拐个弯就看到了啊?!币凰纱罅说难劬π绰朔艘乃?。
“我知道,我也是后来才反应过来,那时候好像是其他人跟他们的同伴说的,我当时入了神,记岔了……”
姑娘扶额无奈。那后来呢?
“后来我没办法了啊,看见旁边有个公交车站,有不少人在等车,我就想去找人借个手机给你们打电话。正好那个时候下了雨,我就跑过去,顺便能躲个雨。
“谁知道我还没来得及过马路,一班车经过,一堆人都上了那辆车……走了……”
姑娘一口酒差点呛到,咳了几声,问:“喂……这是在拍电视剧吗?”
“就这么巧好吗?我当时差点跪了!”静树挠了挠后脑勺,“但雨下得大,我只好过去先躲个雨,嗯……接下来我就看见他从站台后面的商店出来,撑着伞,也过来等车。
“大概是他们在玩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的时间太长了,他走的早,但还记得我,就问我也是在等车吗?
“我就把我的情况给他说了?!?/p>
“然后他就特别温柔的将手机借给你,帮你打电话给我们是吗?”姑娘眨巴眨巴自己亮晶晶的眼睛,笑嘻嘻的盯着她。
“借手机是真的,但温柔……”静树摇了摇头,自己也忍俊不禁,“我看到他在憋笑?!?/p>
八
一切似乎都是很老套的剧情,公交车悠悠驶来,白亮的车灯笼在他背后,他逆着光轻笑的模样,好看到不像话。
那其实是他要等的公交车,不过他很绅士的留下来陪她,没有先走。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的普通话很标准,细听可以听出来微微的北京口音,言语间干脆而爽快,像北京秋高气爽的风。
静树目光定格在他背后的吉他上。他说,他不想过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生活,他想趁着毕业这几年,多走几个地方,去做一些真正喜欢的事情。恰好,他很幸运,喜欢的事情还能养活他,不至于在路上没饭吃。
她问他,弹吉他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她想起在狂欢的众人中,每个人手中的乐器都轮番换了个遍,只有他始终抱着自己的吉他。
他笑,问她有没有一件喜欢的不得了的事情,或者是一个喜欢的不得了的人。
雨势渐渐小下来,如帘的雨丝自夜幕绵绵挂下,两束白光闪过,熟悉的黑色轿车闪入视线。她没有来得及等到他的回答,也没来得及回答他。离去的时候她摇下车窗冲他摆手,她知道,其实答案本就不用多言。
都在他信手游拨的弦里了。
都在他狂欢时欢畅的笑里了。
都在他独立夜雨的身影里了。
都在他挚爱的北京城里了。
于是当静树自北京归来,自南京归来,自越来越多的地方归来,想要动笔写下这些故事的时候,电脑刷白的文档页面闪现的一瞬间她的心猛然颤动,像是一座山忽然崩裂,清亮的源泉汇聚成川。
她打开QQ,翻到那个灰色的笑嘻嘻的小人,点进去的时候页面还保留着最近的历史消息。
看着上面的日期,原来日夜翻覆,转眼已是又一年。
——“嘿,我知道你说的喜欢的不得了是什么感觉了?!?/p>
九
毕业那年,静树独自去了丽江。
木制的房,青砖的巷。
沿着手机导航,穿过汹涌的游人,一路边走边逛。
途经酒吧一条街的时候,她手中正持着一串烤肉啃得正香。
高扬的电音在巷弄间冲撞,五色斑斓的光拂过她的脸庞,她点点头,“挺好,好听?!?/p>
轻缓的步子未作流连,便接着转向一条人烟渐少的马路。走过一串曲折又漆黑的短巷时,静树一边嗔笑着吐槽,一边盯着手机屏幕中渐小的里程数。
直到一个拐弯后才发现柳暗花明又一村。
望着重又熙攘的人群,静树仔细察览着紧挨的店铺,直到在一家狭窄的店面前站定。
推门进去的瞬间,乐声如流水汩汩而来。
她小心寻了处角落坐下,捧着杯啤酒小口啜着,眯着眼睛自远而近细细扫去——
重重叠叠的木条凳上是重重叠叠的人。
——“喂,之前不是说是你最后一次来北京了吗?怎么这次又突然要过来?”
——“想你了呀!”
——“嗯,听上去倒蛮情真意切……说吧,到底是因为什么?”
——“我给你讲个玛丽苏故事要不要听?之前有个朋友非逼着我说,我当时藏了好久,到现在都还没舍得跟任何人说哦?!?/p>
——“嗯?那怎么现在想通了愿意说了?”
——“因为感觉总憋在心里,有点疼。”
重重叠叠的人神情模糊,坐姿各异。
——“所以,你那次去北京,还特意跑到酒吧一条街傻站了好久,见到他了吗?”
——“怎么可能?哪就有这么巧了?!?/p>
——“那你傻呆呆的跑去做什么?我还以为你知道他的地址,专程去蹭歌听呢?!?/p>
——“没有啊。我去北京是想要弄清楚一些事。”
——“什么事?”
——“喂,你对‘坏小子’这三个字,是怎么定义的???”
——“什么跟什么啊,快说,这次再瞒我你就……”
——“好好好,向大佬屈服,屈服……我说。”
重重叠叠的人前有重重叠叠的桌。
——电脑刷白的文档页面闪现的一瞬间,她的心猛然颤动,像是一座山忽然崩裂,清亮的源泉汇聚成川。
——许久之后,她敲下第一行字。
——她始终记得初遇他的情景。
重重叠叠的桌前……
嘿,你知道吗,我明白你说的喜欢得不得了是什么感觉了。
就像我喜欢老北京湛蓝的天空和微醺的风。
喜欢陌生城市的街头一杯透心凉的冰啤酒。
喜欢各种各样奇妙的音乐。
喜欢用心的写作。
和,喜欢你。
白衣少年抱着木吉他。
一束光打在他背后。
——废话,我知道他在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