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野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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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菜往往是是关于故乡的味觉记忆。知堂说,“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我亦如是。自幼跟着父母辗转迁移,走到哪里,都是当地人眼中的外乡人。人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北方城市度过,现在更是搬到了北国以北的北欧,但南方的基因,似乎牢固的潜藏在骨髓深处,遇美食则蠢蠢欲动。

我生于湖北潜江,古为云梦泽一角,北依汉水,南临长江,湖泊河流纵横交错,盛产各类水生植物,莲,菱角,茭白,茨菰, 大自然的馈赠应有尽有。光是莲一种植物就可以衍生出多种吃法,除了众所周知的藕,还有莲子,藕梢,以及可以入药泡茶的荷叶。我们家每周的保留菜是排骨炖藕汤,小排焯水,加姜和盐和少许花雕,无需其他佐料,藕要新鮮的紅藕,煮到微微绵润,排骨也要新鲜生脆的小排,炖到脱骨。藕的清和可以激发出排骨的鲜香,简单的两种食材,只要君臣佐使,搭配得法,就足以造就最上乘的味觉体验。

莲子什么时候最好吃?并不是放在汤羹中煮熟的,依我看,是剛从新鲜莲蓬里摘下來的莲子。刚采摘下的莲蓬青绿呈碗状,连茎摘取可作插花用,姿态摇曳欹侧,搭配荷花,荷叶形成三部曲,是传达夏之丰盈和清凉的物象。新鲜的莲蓬,莲子是紧扣入莲蓬里的,只露出黄黑色的头部,逐渐成熟后莲子与其藏身的房间分离,由青变成紫黑色,让人想起藏身于洞中的土拨鼠们。从莲蓬里挖出一个青绿色的莲子,把外面的一层剥开,里面就是一颗白莹剔透的的莲子。一口下去脆生生的,略微带点涩味,但是不苦,溢出的的汁液满嘴生香,比水果好吃。

我两岁离开湖北老家,很多记忆雾里探花,需要借助相片和故事来追溯。我姑姑告诉我,小的时候我很喜欢吃刚采摘下来的生莲子,家傍边就有一亩荷塘,我一人能干掉两个莲蓬。离开湖北后,前后只回去过两次,六岁回去过一次,因气候湿寒生了场大病,此后便不敢回了。出国后中间又回去过一次,那时爷爷刚建好念叨了一辈子的新房,准备颐享天年,看见我这个大孙女回来,特别高兴,很自豪的带我看新房子,说现在条件好了,你们回来不会委屈了你们。半年后,爷爷就过世了。

后来在北京,北?;蛘呤采埠?,炎炎夏日也有小贩兜,在商业街旁售莲蓬的,大概是河北近郊养殖的莲蓬,十块一把,买上两把,以慰相思之情。莲子偏老,咬下去口腔是涩的,也没有丰盈的汁液,不知是南北水土的差异还是过了最佳的采摘时间,不是记忆中的味道,吃得索然无趣。上次回国,正好初夏,姑姑从湖北远道看我,随行带了两大口袋的莲蓬,说是老家的,临行前刚摘下不久,因为其中一个莲蓬里稍偏老,她一路过来都在懊丧自责,让我手足无措。姑姑的心意,意在莲心无问处。

藕带,我们老家的人俗称叫藕梢,很多人以为它是藕幼嫩时期的芽,其实它是藕上长出的嫩茎,若不采摘,穿出水面,纤维会逐渐变老变韧,成为顶起荷叶和荷花的伞把。藕梢有春天的媚态,尖尖的顶芽,常做弯曲状,如毛笔笔锋,似纤纤玉指,或有喻为一把碧透的玉簪,所以有别名叫藕簪。刚采回来的藕梢和新鲜的莲子一样, 散发着清甜之气。我们家乡的人喜欢用二荆条爆炒藕梢,清嫩多汁的藕梢中混杂一点触动味蕾的辛辣,人间至味。

熊葱是丹麦初春森林里会遍地疯长的野菜,多生于林荫下,之前未曾听闻,来了丹麦才认识。熊葱是学名,这边的华人喜欢叫它野韭菜,填补了在异国他乡吃不到韭菜的空缺和念想。作为韭菜的替代品,熊葱味道可以假乱真,气味比韭菜稍淡,掰断根茎能闻到略带刺激性的味道,欧洲人形容有蒜味,其实就是佛家说的荤菜之味,欧洲人没吃过韭菜,找不出更贴切的形容。熊葱的叶子形似铃兰花的叶子,叶片宽大挺立,但又极纤薄,借着初春料峭的阳光看 ,几近透明,能看见纵向的叶脉。茎细软易折,埋于松软的黑土下。

丹麦超市也有卖的,一小把,洗干净的,装在一个精巧的小塑料袋里,估计作用如同迷迭香和罗勒,都是拌沙拉当调味和装饰用的。但这点拿来炒菜,还不够华人塞牙缝呢?;硕际嵌隼瞧耸?,直奔野地,兜里揣几个大塑料袋,带上剪刀,一人发现熊葱,呼朋引伴,蜂拥而至,成片收割,一次采上两大兜,得够炒上几盘的量。初春的森林,基本都是华人撅着屁股採熊葱的身影。

割熊葱是辛苦活儿,我会郑重其事的擀面,自己发豆芽,做春饼,准备若干种当地时蔬,码放整齐,带点仪式感,迎接大地回春,庆祝摆脱将近半年的漫漫冬夜。东坡有诗,青蒿黄韭簇春盘,我们算是熊葱豆芽试春盘。


熊葱

笋当成野菜有点滥竽充数,人工种植已有数千年历史,诗经就有,维笋及蒲。其赠维何??其时笋可是山珍贡品。但竹笋生长能力强,几年可成林,几能使荒野成山林,蔬菜变野菜,所以就算野的吧。

笋以刚挖出来为鲜笋为上,笋有冬笋和春笋之分,冬笋丰腴扎实,春笋细长卓约,第一印象总以为春笋更嫩,其实不然,从口感论,冬笋味道实则更紧密鲜美,春笋略刺激,利口有涩味。笋怎么做?各路老饕流派不一,都有自己的学说。

盖是东坡居士“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轶事流传甚广,竹连同笋都被文人捧上比德的神坛,成为道德性的意象。后世谈竹虚心有节,笋作为食材,自然也要以净素待之,不容与“俗物”相杂,因此林洪主张:“大凡笋,贵甘鲜,不当与肉为友”,但是“今俗庖多杂以肉”,不啻是小人坏了君子名节。林洪本人做笋极为清雅,“夏初,林笋盛时,扫叶就竹边煨熟,其味甚鲜”,在竹笋破土后,不挖掘,直接用周边落下的竹叶烧烤,因此美其名曰:“傍林鲜”。

虽在上文评此人扭捏媚俗,但是对于笋,以及所有新鲜的食材的烹饪,其说法也不无道理,彰显其本味亦是饮馔之精要。李渔在《闲情寄偶》同理提到

“ 笋味最鲜,茹斋食笋,只宜白煮,俟熟,略加酱油,若以他物拌之,香油和之,则陈味夺鲜,笋之真趣尽没?!?/p>

窃以为,冬笋因肉质细腻,适合炒菜,素炒或者炒肉都好吃。炒冬菇,稍来点生抽和勾芡;清炒雪菜毛豆,只用加点姜丝,去除笋的寒性,豆圆润如翡翠,笋如玉,煞是好看;苏州有道名菜“炝笋”,是将冬笋尖切块放入盘中,加鸡汤蒸煮,然后加上麻油,少许酱油以及姜末,吃过一次,清鲜销魂,记忆犹新。甚至像李渔的茹素吃法,只是加少许酱油和香油也是美味的。总之,原则是尽量少加浓油赤酱,淡处当知有珍味。

但林洪过于矜贵,对于吃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殊不知,东坡还有后面一句,若要不俗亦不瘦,餐餐笋炖肉!笋子和肉在一起,才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笋吸入肉的丰腴,肉借助笋的鲜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缠绵缱绻。

相较之下,李渔就比林洪变通接地气,深得调鼎三味,他写道,“用笋配荤,非但要用猪肉,且须专用肥肉。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味至鲜”。最好例子当然是烧腌笃鲜,烧腌笃鲜要用爽利的春笋,粉白的五花炖汤已然白汤厚味,再加上香凝脂肥的腊肉,想想已无物可解其腻,此时春笋,带着来自山林的野生和灵动入侵,如太极般化解了两种肉来势汹汹的浓郁,互补调和,吃完有飘然飞举之感。我吃腌笃鲜,专门喝汤,汤里只拣笋和百叶结,自诩为内行吃法,两碗汤下肚,就饱了。

笋子晒成干货后有绝味,吃笋干,我觉得,吃得是嚼劲。作为笋干狂热爱好者,我试过各种笋干,浙江的天目山春笋干,四川的野生冷竹笋干,茶笋干,毛笋干,龙须笋,不一而足。冬笋干切片谓之“玉兰片”,名字有雅意,但不好处理,春笋制成的玉兰片比冬笋的更难处理,要泡发两天,之后还要焯水再炖,才不至于咬到腮帮子疼。我喜欢把干货一起炒,笋干,黑白牛肝菌,姬松茸,泡发备好,加上腊肉,花椒和干辣椒同炒,口感浓郁,带着一种沉淀的时间被撩拨的味道,极尽口舌之欢。

杭州朋友之前送过一小袋自己家用盐腌的天目山春笋尖,湿的,需要冷冻,叫盐津笋,这种属于半干笋,既保留了鲜笋的鲜脆,又有干笋的韧劲。我用来做汤,做法与烧腌笃鲜类似,也是这位朋友教我的家常做法,里面还加番茄,增加酸甜口感。没有金华火腿,发挥吃货的想象,用意大利的巴馬火腿 (Parma Ham)完美替代,再放入虾仁,清甜但不失鲜味,笋子的素鲜,火腿的咸鲜和虾仁的生鲜,殊途同归。

?高中毕业后在山里闭关一年,所住之处前面即是大片竹林,竹影参差,禽声上下,苔藓盈阶。清明前后,笋子开始冒尖,漫山遍野,长速极快,不及时挖出,转眼就能看到棕色带粉的箨衣。

自此之间,做饭师傅天天早起挖笋,每天都能吃到新挖出的笋,山里的饭菜算是名副其实山家清供,调味简单,但是用的是柴火灶,用大铁锅炒,烟火缭绕,味极足。早饭是白粥就雪菜笋丝,中午是笋片小炒肉,晚餐是竹笋丝豌豆,如此这般,连吃了将近一个月,吃到最后嘴里鲜得发麻,再连扒两碗柴火烧的米饭,满足似神仙!周遭的竹林似乎能泡发时间,使其变慢,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现在回想在山林里一段隐居生活,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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