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入职时候公司给的offer工资是15000,但是劳动合同写的8000,当时就想好好工作也没在意,工作一年多了莫名其妙就让我离职,关于工资这件事我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是今天朋友都妹妹咨询我的问题,先吐槽一下“还有如此格局小的公司”。当然这种情况其实在中小企业里也算常见,毕竟站在老板角度来说省钱才是最重要的。但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的员工觉醒了法律意识,有些钱真的没必要省,没必要总是走的是“民不举官不究的路线”。
而且在质证方面关于工资方面也是最好取证的,银行流水,社保缴纳明细等等,不像工作能力不符要求这一类很多时候全靠一张嘴辩论。
言归正传:关于朋友妹妹的问题只要她能拿出实际工资的证据当然可以申请仲裁。不过和她细聊了之后更建议以此为条件跟公司协商一个更好的离职赔偿方案,她最不甘心的也是莫名其妙的辞退。
作为朋友当然希望她尽快落袋为安,而不是走漫长的仲裁程序,她的公司认为没想到这姑娘不是善茬,以后要避免招聘这样性格的员工等等,那么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合法呢?
【题外话】
在企业里做过多次用工风险方案,也为朋友提供过多次谈判建议和相关法律知识,很容易代入双方情绪觉得都不容易,存在这些事也是社会环境下不可避免的。总之作为员工我们还是要?;岷米约旱暮戏ㄈㄒ妫夜ぷ魇焙蚓×空业秸婧闷笠当苊馊肟?。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难道好企业是不喜欢吗?一开始起点低将就没关系,努力提升自己就会有回报。
加油,如我一样的社畜们。谁又不是一路升级打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