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刚换的这个工作唯一的好处就是:近。
如果距离稍微再远点,多开给我1000块,我可能也不去。
我们公司的办公环境不好,而办公室的墙很薄,据说是冻冷夏热。夏天热不热我不知道,冬天是真的很冷。好像强都被冻透了,以致于办公室和外面的温度,相差不大。
办公室虽然有一台立式空调,但是一点都不热,给我们的错觉就是,冷,都是空调的错,这空调不好使,不够热。
再加上,办公室的门一会一开,而且也关不好。
这办公室的温度就可想而知了。
前几天,稍微好一点,穿的厚,脚不冷,手不凉,感觉还凑合。本以为,冬天就这样过,还是能接受的。
谁承想,这几天寒流来了,开始降温了。我们才意识到,真正的冬天正式开始了。
第一天,温度降到6°,脚不热,但是手还没感觉冷。
第二天,温度降到1°,脚冰凉,在公司一天,鞋子都是冰冰凉,手也冻的冰凉。
第三天,降到零度一下,坐到办公,简直难熬,冷的很。鞋里更凉了,脚似乎都麻木了。手冻的更冰了,有时候打字都不听使唤。
晚上,回到家,感觉脚趾头有点麻木了,很不舒服。
脱下鞋子,检查了下,才发现,脚趾头冻了。肿了,而且很硬。
我记忆中,都很多年没有冻过脚了,这似乎让我回到了小时候冻手冻脚的年代。
今天去公司上班,我们都在说办公室太冷了。而且他们调侃到,他们每年都是这么挺过来的。同事已过来的经验,建议我买个发热桌垫,要不然手也会冻掉的。
我这才发现,她们每一个人的办公桌上。都放着一张发热桌垫,她们都是过来人,都很有先见之明。
厂长说,这两天太冷了,他都冻手了。同事还都笑话他,这才到那,现在都冻手了,那这个冬天怎么熬,岂不是得把手冻坏了。
我听了之后,心里暗暗地想,幸亏我没说脚冻了。要不然这群人不知道调侃我呢。
那一刹那,我心里突然有点后悔这个选择了,工作那么多年,第一次在这么冷的环境下工作,工资也不高,就是离家近。
02
以前上班的地点都比较远,办公环境都不错,基本都是高楼大厦,即使在工业园里,办公环境还是很舒适的,冬夏都是中央空调,该冷的时候冷,该热的时候热。
由于路途远,我后来换工作,就把地点锁定在家附近,在小区前的主干道旁最好。
后来,就来了这家公司。条件虽然差点,单休,工资也不高,但是符合我的离家近的条件了。
想着从这回到家,每天起码省出来两个小时的时间陪孩子,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决定过去试试。
在没降温之前,这条件差吧,我也没后悔当初的选择。
降温之后,在今天的一刹那间,真有那么一丝后悔。
虽然常听人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不要求兼得,起码过得去吧。
看着我可怜的脚丫子,不想了,去烧锅热水,泡泡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