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24:17-18
你仇敌跌倒、你不要欢喜。他倾倒、你心不要快乐。恐怕耶和华看见就不喜悦、将怒气从仇敌身上转过来。
文:和颐书海
爱蜜莉雅 与?奥菲利亚
明媚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青葱的草地上闪耀着点点星光,耀眼而美丽。
春天未过,夏天之际。虫鸣声不断,伴随着徐徐微风。
女孩们脚上踩着精致的高跟鞋,在湖畔边嬉笑着,言语之间透露着女性的俏皮可爱。飘逸的雪纱外套随着蕾丝裙摆轻晃,粉色、蓝色、黄色、红色,一个个女孩就象是草原上的花朵一般,吸引着旁观者。
湖畔不远处,走来一个身着灰裙子的金发女孩,愣愣地站在那边,不敢上前。
嬉笑声在女孩来到的同时静止,然后又响起。有意无意的,她们无视了她。
灰色默不作声,从怀里拿出了一支带刺的玫瑰,红如鲜血,妖艷如魅。
女孩们这才看向她,面色恐惧,手足无措,可又站在原地不动,好像被美杜莎变成了石像一般。
不过一眨眼,女孩们面带最漂亮、最忠诚的微笑,向着灰裙子行了最重的礼。
如若仔细瞧一眼,会发现,灰裙子的身上满是伤痕,袖子、裙摆上的血迹,微微颤抖着的、用力握住玫瑰的手,以及那精致的脸上……
扭曲的笑容,与两行清泪。
※
爱蜜莉雅是原孤儿院的孩子。
金发碧眼,陶瓷娃娃般的俏丽脸蛋,灵巧的双手,优雅的体态。完全不像是一个才未满十八岁的孩子。
当孤儿院里的其他孩子正在嬉笑打闹的时候,她在翻阅书本;当孤儿院里的其他孩子正在努力打扫的时候,她在阳台上吃着小点心喝着上品红茶。
当孤儿院里的其他孩子犯错的时候,她给予惩罚。
孤儿院里的孩子不能跟她穿一样的衣服,带一样的饰品,吃一样的食物。
因为她是孤儿院的女王。
拥有血玫瑰,并以“血玫瑰之律”管理孤儿院的女王。
你可能会说了:“一个十八岁不到的孩子管理孤儿院?这不是乱套了吗?”
不,爱蜜莉雅做得很好。
至少,没有一个孩子是讨厌孤儿院的。
除了奥菲利亚。
※
奥菲利亚还是两岁孩童的时候就被遗留在孤儿院门前了,她的名字是热爱歌剧的故母给她起的。
“这孩子生的漂亮,应该会像哈姆雷特里的奥菲利亚那般死亡吧?”因为爱蜜莉雅不会让任何人超越她,或者把她从女王的位置上拉下来。
即使那只是个孩子。
奥菲利亚跟爱蜜莉雅一样生的漂亮,彼此的境遇却是云泥之别。
一山不容二虎,指的就是爱蜜莉雅和奥菲利亚。早来的爱蜜莉雅是幸福的,晚到的奥菲利亚是不幸的。
奥菲利亚从成为孤儿的那刻起就没有再见到过幸福出现在自己生命中。
于是奥菲利亚发誓要找到那朵“血玫瑰”,而且会不择手段要得到它。
奥菲利亚想要找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幸福,至于其他让奥菲利亚陷入不幸之中的人……
死亡将会是最好的救赎,可她要他们生不如死。
所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
不知何时开始,孤儿院成为了女校;不知何时开始,女校传出了可怕的传言;不知何时开始,女校开始出现死亡事件。
这个地方就是故事的开始,也是故事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