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 ? ? ?白居易是一个很容易让人喜欢的诗人。

? ? ? ?翻遍唐诗,只有白居易的诗,才是能完全读懂的。没有言简义丰的典故,也没有艰涩的辞藻,甚至连互文、暗喻都没有。就是那样的平白如话,亲切的不能再亲切了。据说当时白居易每创作一首诗歌,都要读给家里一个老婆婆听,然后进行修改,改到她能完全听懂才定稿。虽然会为自己和白家没有文化基础的老婆婆一个理解水平而羞愧,但是重点是(敲黑板),白居易写的诗,是以让大家都读得懂为目标的。这与文坛上时时流行的以把话说得高深难懂为目标的风气恰恰截然相反呀。我喜欢。

? ? ? ?读白居易的诗,除了易懂的窃喜(哈哈,我就这点儿出息),还有一种感动。他的诗歌里,选择的大都是社会底层的人物,而且把这些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有“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的贫妇人,有“布絮不蔽身”“愁坐夜待晨”的无衣人,有“偶来买花处,低头独长叹”的田舍翁,有“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的越溪寒女,还有“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白居易出身“世敦儒业”的官宦家庭,前半生官途顺畅,能观察和描写社会的小人物,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已经超越了他的家庭、出身、阶层和所受教育的限制,具有了一种普世的价值。

? ? ? ?喜欢白居易,还因为他是一个努力的人。历史记载白居易“敏悟绝人”。他自己也在文章中说,自己六七个月的时候,就认识“之”“无”二字了。五六岁的时候,就可以写诗歌了。这样超群的智力,固然让人望洋兴叹。然而,白居易的成功,更多得益于他的努力。他从十五六岁开始苦读,五六年的时间里,日日夙兴夜寐,焚膏继晷,以致“口舌成疮,手肘成胝”,最后壮年的时候就开始“肤革不丰盈,未老而齿发早衰白;瞀然如飞蝇垂珠在眸子中者,动以万数”。我想,不管一个人资质如何平庸,一旦有这样的努力,人生必然不会平庸。白居易给人的启发,更多在于此吧。

? ? ? ?然而这样人物,在诡谲多变的朝堂上,也免不了栽跟头。白居易文才闻名于世,科场顺遂,官场得意。贤臣明主,君臣相得。于是白居易更是卯着劲儿地“欲以生平所贮,仰酬恩造”。为此,有阙必规,有违必谏。他曾经对君王直言不讳,说:“陛下误矣!”惹得帝王不悦。后来,武元衡遇刺,白居易又第一个跳出来,越职言事,说:“请亟捕贼,刷朝廷耻!”被宰相所恶。最终,被人罗织罪名,贬黜江州。官场失意之后,白居易大概是反省过自己的前半生吧,痛定思痛,他调整了自己的人生航向,从原来的兼济天下,变成了独善其身。他的这种选择,和孔子、屈原、杜甫相比,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然而对普通人而言,白居易的选择,才更具有人味。是的,圣人是用来仰望的,白居易才是失意人尘世中的慰藉。这种鲜活,让人更有相望相亲之感。

? ? ? ?白居易的乐府诗是成就最高的。那些乐府诗中,固然有很多句子让人击节赞叹。然而我更喜欢的,却是他的这首:

? ? ?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 ? ?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 ? ? ?或许,前者关注的是社会,是民生,显示的是白居易的高度和胸怀;后者,关注的是自我,是友人,是他对生活的热度和情怀。融两者于一体,白居易才身材威猛而面部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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