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认识一人,平时嘴里喜欢唱着摇滚乐,手里摆弄着吉他,留着摇滚人士放荡不羁的发型,身上纹着满身的刺青。讨论音乐,动则评判李宗盛,黄霑等音乐制作人,无论台湾大陆,没有几人能看上眼。凡是时下流行的音乐,必定说上一声这是什么垃圾音乐,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目无余子的样子,最后黯然叹息一声,摇滚已死。
现代社会,这样的人是层出不穷的。其实他们在意的不是摇滚死亦或者不死,他们也不是看不上流行音乐,他们追求的只是一种标新立异的态度罢了。凡是流行的,在他们眼中即是庸俗,凡是大众的,在他们眼中即是垃圾。这些喊着摇滚万岁的人,实际上对于摇滚的理解并不见得高出我这样不懂音乐的人多少。不同于真正的摇滚爱好者,他们只是打着爱好者的名义,却不会为摇滚做出努力。
标新立异自古以来就不同于曲高和寡。宋玉的《对楚王问》中说到“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所谓曲高和寡,大抵是知音难寻。因为心境过高,所以在有的时候看上去却近似于标新立异者。但曲高和寡者,一旦接触到知己,却也会奏上一曲高山流水,而标新立异者,却没有知己。一旦发现与自己喜欢的一样的人,他们没有任何的欣喜感,他们的爱好不是分享,而是独占,因为害怕分享,所以他们也没有真正的喜好,越是冷门低调,越是没人知道,他们越是喜欢和奉为至宝。
不单止歌曲,电视剧也如是。大学一同学,平日宣称喜欢看日剧,总是吐槽看韩剧美剧的人,但和他交谈,却发现对于日剧他所知道的往往就是那一些许皮毛。
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一段时间,看书的时候喜欢看文言文,也追求标新立异。但随着人慢慢长大,我也真正的喜欢上了文言文,认真背读过四书五经,同时又有了一种同予者何人的孤独感。因为喜欢,脑海中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找到人一起分享。曾子说,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有一同分享的人,一起讨论,是一件相当快乐愉悦的事。
真正投入于一件事的人,一心只想着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人认识,接触到。向更多人推荐这美好的事物。独占从来不是热爱,古人说,杀身成仁。当一个人打从心里喜欢,热爱一件事的时候,心中必然有了一种可以为之殉道的想法,也许旁人看来有些极端,但所有真正喜欢过的人都知道,因为热爱,所以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成全。因为热爱,我们才无私。
可惜的是,道常在,道友却难寻,如今多的是打着喜欢的名义糟蹋的人,时间却难寻一个真正的布道者,殉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