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老弟说,姐,你那么喜欢写故事,什么时候写写我,我没好气地说你有什么好写的,他说把我写成男神吧,特别帅的那种。
? ? ? ? 老弟的确帅,这一点无可厚非,有人说他像立威廉也有人说他像余文乐,但在我眼里,他只是个喜欢蹦蹦跳跳的大小孩儿。
? ? ? ?老弟把漂亮的小女朋友丢在家里,过来找我吃饭,本来排了大龙的号,远远望见火锅店门口的车水马龙一排排坐着玩手机等位的人,我们默契地对视一眼,走进了隔壁的杀牛场。
? ? ? ? 老弟是个万人迷,喜欢他的小姑娘们每天围着他转,我想要是他再这样经常在天上飞,姑娘们怕是要把飞机承包下来,就是这样,还经常有花痴的女乘客跟他搭讪要电话。当然,他对自己的魅力一直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他说,姐,那些女孩说我帅,她们懂什么叫帅么。一脸鄙夷。
? ? ? ? 如果我再晚生几年,估计也会被我老弟迷得七荤八素的吧。他开一瓶常温的给我,自己悠然点起一支烟。说起我们失散的这十多年彼此的生活,记忆中那些或模糊或熟悉的身影,我的豪言壮语和他的风流韵事。锅里扑腾着美食,我们却聊得忘记动筷子。我跟他讲故事,玩世不恭的老弟一改痞样,一副深沉的样子听得入迷,随着情节的发展跟我举杯或握手,没有多余的话。他从郊县过来看我,时间不早我要他早点回家,我们走出门整条街已然亮起灯,火锅的味道弥漫其中,城市的晚风撩起裙摆,身旁的少年已经长开。他送我回家,我们点上烟并排穿行,路过垃圾桶,他将香烟摁熄,通知我,姐,我让师傅回去算了,不尽兴。好,那我们接着去唱歌。他原本以为我会催他回去,见我答应得这么痛快,他一下子跳起来,搂过我的肩膀说,太好了,今天我让你听原音。
? ? ? ? 第一首当然是百听不厌的打回原形,我的小歌神一开嗓就让我见识了他的实力,好听到无以复加,在我耳朵里,甚至连Eason都被比下去。哈尔滨啤酒,小小的杯子,他每次只让我喝三分之一,自从上次跟他讲了我两瓶吐的糗事,他就鄙视地知道了我们之间悬殊的实力。我跟老弟说,你姐脑子也是进水了,神经兮兮选了一条这么辛苦的路,又穷又忙压力大得不知道能不能持续,未来的两三年都没可能嫁出去,只好一个人默默前进,老弟突然用很大的力道握住我的手说,没事的姐,这几年,我会陪你。他让伴奏缓缓流淌,掰过我的肩膀给了我一个温暖而结实的拥抱,在我耳边轻轻说,我们,是亲人。
? ? ? ? 好帅的一张脸,我却看到他眼里闪烁的泪光,试问有谁能不对你着迷。
? ? ? ? 好久没这样心安理得得枕着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肩膀,把头埋在他颈窝里蹭来蹭去,一闭眼就睡着,没有纠结没有暧昧没有乱七八糟的情绪,心里淡然舒服,如此安心。
? ? ? ?老弟问我,如果我们生在同一个年代,我会不会爱他,我说会,他有些受宠若惊,说姐你不要骗我。当然会爱,其实我想告诉你,我现在也非常爱你。
? ? ? ?老弟说,我们既然重逢了就不要再分开,我们要拧成一股绳,姐,我没什么文化,你懂吗。
? ? ? ?我懂。
? ? ? ?从此以后,这荒凉的城市里,多了一个爱你的我,也多了一个爱我的你,多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