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唐代
二 唐代考试制度
(一)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九品中正制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中央、地方失去联系,一切制度全归紊乱。此时曹操的尚书陈群始初创“九品中正”制:由各州郡分别公推大中正一人,由大中正下再产生小中正,然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把人才分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表内详细记载其年籍各项,并加评语,吏部则根据其来斟酌任用。这样看来选人已经有了一客观标准,虽不是公共意见选出来的,在当时还是适用的。但后来几个朝代都没有加以更新,使得全国人才集中在中央,其次官吏升降权掌握在中正手里,而不是本官之上司,做官的也就各自奔竞,却不管本职工作了。
(二)唐代之科举
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碟自列”,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各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考试。及格则进士及第,便有做官资格,分发任用还需经过吏部之再考试,礼部考的是才学,吏部考的是干练。这一制度在理论上绝不可非议,但后来却毛病百出,比如当时科举录取虽有名额限制,但报考却无限制,于是报考人数越来越多,求官者多,得官者少。政府只好扩大组织范围,遂设有“员外”官,“候补官”等。此项流弊直至今日仍然存在,应当使知识分子不再集中到政治一途,而该多鼓励工商业,使聪明才智转趋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