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的常用字“作”和“做”,音同,虽有时可通用,但使用时经常会搞错。
首先“作”,是个古老字,很早的时候就有了。
最初的含义是“起、发生”之意,像现在仍然使用的“一鼓作气”、“枪声大作”中的“作”,都是“发生、兴起”的意思。
在这个意义上跟“做”不会发生冲突,因为“做”无此含义。
另外,“作”和“做”都有“从事”、“制作”、“充当”的含义,所以容易混淆。
其次“做”,是后造字,最早出现在宋、元时代,有“即使”、“播弄”、“做作”之意。
到了明代,“做”成了“作”的俗字,渐渐演变成为“作”的同义词。
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家具、做衣服、做文章”等。
抽象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曲、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等。
所以,区分“作”和“做”用法的一般规律是:
1. 区别的基本标准是:是否是书面语,内容抽象或书面语言色彩重的词语,一般用“作”,成语都用“作”。
2. 表身份、成绩、行为等义的“作为”时,用“作”。
3. 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并做到局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