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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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年以后,魏清清想起听到杜新宇声音的那个下午,她正在感受手中玻璃片在眼前反射出的微弱光芒,她想那天的落日一定是彩色的。

魏清清总是在暑假期间,晴朗的夏日,带上她忠实的伙伴,追随风的脚步,“咚咚咚”地来到村镇边一棵古老的槐树下。她早已熟悉这条路该怎么走,但是带上她的伙伴会让她觉得有人陪伴,而不是独自一人,就像杜新宇曾经带给她的心安那般。

如果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在她三岁之前,眼睛还没完全失明的时候,她一定要睁大眼睛将她感兴趣的事物看个遍,再拿个烙铁将其模样深深烙印在自己的脑海中。而不是现在眼前完全模糊的世界,只有那点微弱的、泛着橙色的光。

她被包裹在无边的夜的中央,像果核被包在果肉里。

她努力睁大眼睛,前面是片笔直的黑暗。再微眯眼睛,还是黑暗。这黑暗是无穷的高,无穷的深,逃不出去。她眨巴眨巴眼,还是一样。再眨,一样。再眨,一样。一样,一样,一样的笔直,一样的高,一样的深。眼泪像串成的长线似的无声落在黑暗中。

黑暗里是无边的静,静得连旁人吸气吐气都听得一清二楚。在黑暗里待久了,便也习惯了。仿佛生来就是一个小瞎子,仿佛这世间不需要眼睛,不需要光明也能轻易地过活。多么奇妙!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其实那天十二岁的魏清清第一次与杜新宇相遇时,她最先听到的不是杜新宇的声音,而是闻到一股淡淡的槐花香味,只不过她以为这槐花香味是旁边槐树散发的。可是她怎么糊涂了,在夏季蝉鸣的高温季节槐花又怎么会盛开呢?后来,她发现每次闻到这样令人心安的淡淡槐花香时,就能听到杜新宇沉稳又干净的少年之音。

在杜新宇第一次来云水镇的路上,他在车上看到不远处槐树下站着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当他转头望向她时,她嘴角慢慢上扬,两个梨涡由浅变深,发丝闪烁着橘黄色落日映衬的光芒,微风轻拂起裙摆,荡漾出盛夏最柔软的凉意。云水镇坐落在祖国中部,被大片的庄稼稻田环绕着,此刻夏季正是庄稼疯长的时候,到处绿意盎然。杜新宇只是在更小的时候有一点零星的记忆来过这里,这是他母亲长大的地方。

他是来送母亲回家的,在他十四岁这年,他永远失去了母亲。

在他来槐树下与她说第一句话之前,他不知道魏清清此前冲他露出的笑容并不是因为看到他,他也不知道魏清清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下隐藏的是黑暗。

落日在碧绿的地平线上还残存着最后一丝余晖时,杜新宇看到女孩睁大的眼睛,透过不规则的绿色玻璃瓶底望着他。他走近,甚至可以看到她白皙脸庞上的细小绒毛。

他轻声说:“太阳要落山了?!?/p>

女孩被惊得退后两步,差点被身后的盲杖绊了一跤,她弯下腰在地上摸着,拾起盲杖,右手紧握,紧张地说:“你,我,我们认识吗?”她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要走。她想起哥哥说过不要和陌生人多说话。

杜新宇看到女孩转身,先是一愣,转而嘴角一撇,追了上去,正欲伸手一拦,又似乎想到什么,把举在半空的手放了下去。他大声说:“我有那么可怕吗?吓到你了?”杜新宇跟了上去,“我叫杜新宇,现在我们认识了?!?/p>

“???”魏清清满脑子疑问,但她莫名觉得眼前人不是坏人,“可是你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吧?”

少年清亮的声音透着笑意:“那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以认识一下吗?”

“魏清清?!?/p>

杜新宇忽觉一阵凉爽的风吹过,就像第一次看到她安静地站在乡野中间无意间朝他露出绚烂笑容时吹来的风。

田地旁边的小路上,一个牛车驶过,发出叮铃铃的声音。鸟儿在旁边扑闪着翅膀飞过。

白云在蓝天的怀抱中缓慢移动,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小女孩手里拄着盲杖“咚咚咚”地缓慢前进。高高的少年穿着一身暗色衣服。这广袤的天地间,似乎只有一黑一白两个人影……其他一切都黯然失色了。

在那个炙热的夏天,在淡淡的槐花香中,魏清清问杜新宇:“落日是什么颜色的?”

他答:“彩色的?!?/p>

后来魏清清总是想象彩色是什么样子的。

她觉得彩色一定是快乐的样子。

那天魏清清走那么远,其实是因为她家里的风扇坏掉了。云水镇的天气大概接近四十度高温,她在家里热得不行,风扇从早上就开始咯吱咯吱作响,终于在最炎热的正午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不过正午烈日正毒辣时她不太敢出门,太阳的热情能将她皮肤烤得褪掉一层皮,她只好拿着扇子呼呼扇着。好在临近傍晚时,太阳没那么毒辣,她便拿上盲杖漫无目的地走出了家门。

绿色玻璃瓶底放在眼前时,能看到不一样的光线,她经常这样探索世界的颜色。

直到一个清澈透亮的男声打破了她正沉浸的世界。

那天傍晚是她与杜新宇的第一次相遇。

2

其实魏清清一开始并不觉得杜新宇的声音好听,她最喜欢那种浑厚有力的男声,就像她哥哥的声音,听起来让她觉得心里有股特别的踏实感。

哥哥说过,不让她与陌生人多说话,也不让她跑太远。她今天既和陌生人说了许多话,也跑了很远的地方。那是她第一次走那么远的路,应当是走到村边去了。她追寻着那微弱的光,一直走,一直走,但村里的树又高大又密集,那光怎么也看不清。直到她走到村的尽头,她终于感受到一点点彩色的光,她不自觉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在第一次遇到杜新宇后的第二天,她又听到了杜新宇的声音。

魏清清有个新鲜玩意儿——MP3,是今年哥哥上大学回来后买给她的。四方形,边角圆润,按键不多,只有三四个,对于她这个小瞎子来说是最适合不过的电子产品了。她时常拿在手中,哥哥往里面下载了数种丰富的音乐。在此之前,她只是在电视机里听到过一些音乐。她发现自己似乎有音乐天赋,一些歌她听了两遍竟然能哼唱下来。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她在路上走着,手臂前后摆动,这条路挺熟悉的,她没有拿盲杖,嘴里哼着音乐。然而不知哪个小毛孩,往她身上撞了一下,把她手中的MP3抢走了,那小孩边跑边说:“你来追我呀。”语气中无不透露出调皮捣蛋,这种情况她遇到多了,她其实自有一套处理流程,但这次抢走的东西可是她的心肝宝贝,她一下子慌乱起来,追着那小孩跑来跑去,可是她一个小瞎子哪是那毛头小子的对手,他又实在太过于顽劣。

“给我!”

直到一道熟悉的声音从她耳边响起,一声严厉的呵责吓得那小孩乖乖把东西还了回来。

这次魏清清先听到了他的声音,在他把MP3放在她手上时,她又闻到了那股好闻的槐花香。

除了哥哥,没有人愿意站在她这边,他们总是在旁边看她笑话,看她如何出丑。她最好的朋友吴思思只能够在学校里?;に?。

那一刻,杜新宇的声音猛然撞进她的心间,是像哥哥的声音那般令人心安。

魏清清的声线是清脆悠扬的,在燥热的夏季犹如潺潺泉水。在杜新宇来之前,她经常去邻居邵奶奶家,给她摸读盲文。邵奶奶也是她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也不能说是好友,她应当也算是邵奶奶的孙女了。在她小的时候,邵奶奶经常帮父母照顾她。邵奶奶独自一人住,儿孙自有儿孙福,她的儿孙已经搬去大城市。她独自一人住在乡下的大院子里,种点花,养养草,整天乐呵呵的,倒也自在。通常魏清清还未进大门就会先喊一句“邵奶奶,小魏来啦,你在哪里?”邵奶奶平常一人虽自在但也不免孤寂,所以魏清清给她摸读盲文的这段时间是她最期待的时刻。

“小魏呀,今天读什么?”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快读完了,不是吗?”魏清清边说边拿出自己的盲文课本。她喜欢读书,喜欢闻到纸张散发出的独特墨香味。学校老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也几乎都是盲文书。她修长纤细的手指在黄色的纸张上一行一行快速地摸着那些小小的凸起点,它们便组成了一个一个字符音节。

杜新宇路过邵奶奶家时,看到魏清清闭上了那双大眼睛,安静专注地摸着盲文,绵长悠扬的声音穿过短暂的距离传到他的耳旁,像是未成年流浪者找到了归宿。

在某个星期三下午,杜新宇来到魏清清家时,他说:“魏清清,我想听你摸读盲文?!?/p>

“?。俊蔽呵迩逵行┮苫?,为何他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请求。

魏清清眨了眨那双什么也看不到的眼睛,顺手从桌旁抽出了一本书,熟练地读了起来。声音拉近了他们彼此间的距离。

杜新宇用手指触摸那些盲文书,上面布满了小小的凸起点,他闭上眼睛,试图感受这些小小凸起点之间的不同,但毫不意外,他没有那样区分微小细节的本领。他倒像个盲人了,他无声地笑了笑。

这时魏清清立马停下来说:“你笑什么?”

“?。课倚γ恍δ愣贾??”杜新宇看着她,惊诧道,“我寻思着我也没发出声音吧?”他言语极其诚恳,但脸上的笑容不减,反倒愈发灿烂,静静观察着眼前女孩脸上每一处细微的变化。

“空气的流动有了变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笑我?!蔽呵迩灏咽掷锏氖榉畔?,一副要生气的样子。

杜新宇柔声道:“我确实笑了,但不是笑你哩?!彼匦掳盐呵迩宥碌氖榉诺剿掷?,“我只是惊叹于你可以如此熟练地区分这些凸起小点点之间的微小区别,也不需要思考就能一字不差地读出来?!?/p>

魏清清说:“因为从小就摸这些东西啊,这有什么的?!?/p>

在这个炎热的下午,在魏清清没有太多装饰的小房间内,她清亮的声音在杜新宇听来犹如潺潺泉水般流淌,洗涤着所有的欢乐与悲哀。

正是酷暑之际,但杜新宇却感觉不到热。仿佛此刻是秋天。

3

她一直对季节非常敏感,就像她能轻易感知空气流动的微小变化。在立秋的第一天晚上,她被淅淅沥沥的秋雨淋了个湿透。她似乎早已预料到,在秋风吹来的第一天,一定会带来第一场秋雨。

秋天是在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到来的。那天下午,他们坐在公墓的草地旁边,杜新宇给她讲关于他母亲的故事。她想象中,那天的天空一定是灰蒙蒙一片。

他说在妈妈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她常常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毛毯胡乱盖在身上,药片洒满一地。她时常在某天夜里,睁大惊恐的双眼,打碎一瓶牛奶,然后静悄悄地站在阳台边缘不知所措。他每长大一天,妈妈就离他远一天。他想起小的时候,妈妈会带他去游乐园玩,他哭着闹着要坐过山车。然后坐完过山车之后,他和妈妈两人一块把头埋进旁边的垃圾桶里呕吐。他哇哇大哭着说再也不坐过山车了,妈妈便给他买了个冰淇淋,又带他去吃了肯德基才平复住心情。不知什么时候,那些晚上给他读故事的场景消失了,给他变着花样做好吃食物的快乐也不见了。她会莫名地大哭,拿着刀具伤害自己,鲜血滴落在地板上,或者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

直到最后,上帝收回了她不够完整的生命。

“杜新宇,失去了妈妈,你是不是很难过呀?”

“其实这样挺好的,她摆脱了那些精神上痛苦的折磨,像蝴蝶般飞向了梦想中的天国?!?/p>

魏清清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种暗无天日的时光,好像比她此刻什么也看不见还要糟糕。

魏清清听到自己不假思索说出的那句话。

“杜新宇,我可以摸一下你长什么样子吗?”

“可以。”

“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短短的头发,瘦瘦的脸,脸上很干净。你的妈妈应当长得很漂亮。”

杜新宇笑了起来:“怎么我还能有三只眼睛,两个鼻子,两个嘴巴呀?”

“眉毛很浓密,眼睛很大,鼻梁很高,嘴巴弯弯的。”

杜新宇得意洋洋:“所以我是不是一个小帅哥?”

“在我们瞎子的世界,不是看这些的,是听声音的?!?/p>

“哦?那听声音我算帅吗?”

“嗯,应当算吧。”

“还不好意思承认?”

“杜新宇,你太瘦了,多吃点哦,我哥哥比你壮实多了。”

“没事,再瘦那些小孩看到我也能被我吓跑?!?/p>

魏清清“扑哧”一声笑了。

“你好高哦,比我高一个头了,我要多吃点了?!?/p>

“怎么?你还想长得超过我?”

后来就是没能及时跑回家,秋雨把他们俩淋了个湿透。

“杜新宇,你说麻雀长什么样?它们每天清晨在我床边叽叽喳喳,吵得头疼,我想它们一定很丑陋。但我哥哥却说麻雀长得不丑陋,是世界上可爱的精灵。我是不信的。”

“我年龄比你大,按道理你也该叫我哥?!?/p>

“哦,哥,你给我说一下麻雀长什么样。”

“你等着!”

然后,魏清清第一次知道小麻雀长什么样,尖尖的嘴,有点扎人的羽毛,小翅膀在她手里扑腾着,嘴里还不忘骂骂咧咧地叫着。也不过巴掌大小。杜新宇说这是只雏鸟,还不会飞,他费了很大劲儿趁鸟妈妈不在,从邻居家门口那棵树上巢穴中捉回来的。

魏清清突然就着急起来,让他快把鸟儿还回去,她想起妈妈曾经找不到她时急得满头大汗的情景。

杜新宇说没事,他亲眼看到鸟妈妈向东边飞去,飞到很远的地方,按照鸟妈妈飞翔的速度,应当短时间内飞不回来。

于是她贪婪地、不知疲倦地想更加深刻地将小鸟的模样像刻印章那般印在她的脑海中。

她说:“我宣布,除了吴思思,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杜新宇愣了一下:“吴思思是谁?男生还是女生呀?”他假装从容地问了句:“原来还有人在我之上啊!”

魏清清说:“杜新宇,你是不是吃醋了?”

然后整个空气中除了小鸟的叽喳声,还飘荡着魏清清的爆笑声,她觉得此刻的杜新宇似乎有点好玩。

杜新宇不自觉脸红了,他暗自腹诽,还好魏清清看不见。

杜新宇看着她小心翼翼地把小鸟再放回他手上,小手软软的,身上香香的,嘴角弯曲露出八颗整洁的小白牙,留下一串似银铃一般清脆的笑声。他突然有点分辨不出方向,傻了。他身上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他觉得心里甜腻腻的。那笑声把他的心都搅乱了......

4

随后的三四年里,魏清清总会在天气晴好的夏天带着盲杖去到那棵槐树下坐着,听音乐、摸读盲文或者发呆,感受空气中飘荡着那股夏日和乡野的气息。很安静,听不到一丝嘈杂,唯有风吹草动,和远处时不时传来的火车轰鸣声。她想象着自己有一天独自坐上火车去向遥远的未来,火车会把她带向何方呢?时不时幻想着做一个真正的大人,在现代城市里来回穿梭,去电影院里听一场由声音编织成无数画面的电影,去演唱会现场听一场随便哪位歌手的演唱会。再也不会有人把她当作瞎子看待,小瞎子总是会被许多大人过度关心,但长大后应当就没人那么在意了吧。那未来还会有杜新宇的身影吗?她不知道。路边经过的牛车时不时传来“叮当叮当”的响声;不懂事的熊孩子朝她调皮捣蛋时,她已经能够沉着应对;吴思思后来经常来找她玩,她安装上了助听器,她们可以毫无障碍地讨论各自最喜欢的明星;后来哥哥又给她买了许多盲文书,她坐在公交车上也不忘拿着一本大大的盲文书摸读着。

在最初的几年,她还会不经意间期待,杜新宇会不会像那天下午那样带着未知的巧合突然出现。他还会和少年时一样的温柔、一样的令人心安、一样的令人悸动吗?

但是,曾经那些在一起的欢愉时光正渐渐消逝,犹如步入盛夏季节后片片凋落的玫瑰花。

她偶尔站在槐树下回忆的时候,发觉一些细节正在被慢慢遗忘,渐渐变得不那么清晰,乱作一团,只剩下一些片段。

“魏清清,你坐在那里,我给你画张像?!?/p>

“魏清清,我送你一只小猫,我不在的日子就让它来陪你?!?/p>

“魏清清,你等着我哦,暑假我会再来找你的?!?/p>

杜新宇画的画像还保存在书桌的抽屉里,那些画画的场景已经逐渐遥远而变得模糊不清,只剩下一些零星的片段残存在记忆中。她应当是侧身坐在一个低矮的小凳子上,头发是扎起来还是散着呢?记不得了。倒有一个记忆仿佛过了许多年也不会消失。那个炎热的下午,在夏日浓烈的热浪中,颜料混杂着他身上的槐花香味一直在她鼻尖萦绕。他会用温柔的声音提醒她,眼珠子不要乱转哦。没有具体的目标能够锁住她的视线,黑色的眼珠总在她的大眼睛里时不时乱转,只有在这时,她仿佛才告诉人们她真的是个小瞎子。

小猫倒是整日趴在她的脚边“喵呜喵呜”叫着,她走到哪小猫跟到哪,就像最忠实的守卫。有段时间小猫生了病,不吃不喝,虚弱地在院子里躺着,从院子东边躺到院子西边。她急得不行,还是哥哥陪着她去隔壁村子一个会给牲畜看病的叔叔那里求了点药,小猫才渐渐恢复过来。她那时就明白了小猫对于她的意义早已不是杜新宇最初送给她时的意义了。她难以想象在她最需要它时而突然离开。人类总会莫名其妙地消失,曾经亲密无间的伙伴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渐行渐远。但动物不会,她的小猫不会,小猫还是如最初一般是她最忠实的守卫。她后来去更远的地方上学,小猫也没有把她忘记,在她回家后的第一时间,小猫还是会过来亲昵地蹭她的腿。

再到后来,她常常走同样的路线,到达同样的终点,但是却忘记为什么要重复这样的过程,难道只为更亲切、更近距离地体验乡野和夏日的味道吗?那句“我还会来找你的”似乎早已被沉重的往事尘土所掩埋,甚至连曾经记忆深刻的味道都难以追寻。

直到在多年后的某个秋日的下午,他们都长大了,在另一个不甚熟悉的地点,以未曾预料到的方式偶遇。那些埋藏在记忆深处,刻意被遗忘的声音又像一场秋日的风毫无预料地席卷而来。

那个炎热下午的第一次相遇,与多年后此刻的偶遇发生了微妙的重叠。

她听到熟悉的男声,已经变得浑厚,不再青涩。

“魏清清,别来无恙。”

一阵火车的轰鸣声响起,落叶簌簌被吹起。

重逢后飘来的味道,不再是纯粹的槐花香,而是混合着淡淡地、不易察觉的消毒水味道。这个味道她再熟悉不过了。在她往医院跑的那些年,这个味道每次都给她带来无限希望。

5

杜新宇在十四岁这年跟着父亲,被一架轰鸣的飞机经过一天一夜的飞行带到了加利福尼亚州。随后他们住在某个不知名的乡村。跟以前在云水镇时走过的草地和村庄一样,同样广袤的乡野,同样陡峭的斜坡。不同的是,没有那抹令他心里泛痒的纤瘦身影。

他脚步匆匆,双手忙碌,在熟悉异国他乡每个街道名字的同时,也认识了各式各样的人。走在街上,无论熟悉与否,他们都会热情地和你打招呼。每当这时,一个面容、一个清脆的声音、一个名字、一些画面会在他脑海中浮现。关于夏天,关于青春期最初的情感萌动。

岁月流逝,他常常不由自主地问自己,那年夏天的悲伤,是不是因为魏清清的存在而被冲淡,变得不那么显眼。那段岁月也仿佛浸润了无数令人遐想的芬芳。

黄昏来临之前,落日余晖洒在他所租住的农村小院窗前的时候,他时常盯着这样的光芒去思考,去发呆。此刻对于他而言,是寂寞吗?是孤独吗?每当这时,偶尔会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他名字的声音。一个清亮的声音,音节会有点拖长,他马上会分辨出,那是魏清清的声音。他四处张望,却不见人影?;共恢皇窃诨苹?,有时会在梦里,在一些不知今夕何夕的忧郁时刻也一样会发生。一切都那么的清晰——微小的细节也能看得清——以至于他会去问自己,这怎么可能?有一天傍晚,他在看不到几个人影的罗宾大道上追逐落日,在太阳要落山之前,他恰好看到不远处有一棵古老的槐树,他抬手看了看表。下午六点钟。正好是他第一次遇见魏清清的时间段。旁边有几只山羊在啃草,一只浑身雪白的小羊跟在大羊的后面咩咩叫着。他穿过栅栏,穿过那片青草地,径直朝着那棵孤零零的、高大古老的槐树走去。“杜新宇……”好像有人在呼唤他,带着一丝幽怨,带着一丝渴望,甚至回声都在回响。他转过身,没有一个人。在异国他乡,好像并没有人能够如此清晰地叫出他的中文名。那一刻,说不上来的孤寂吞噬了他。他突然又想起已经逝去的母亲。太阳落山了,他默默地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后来他的生活还在继续,出现了更多热情且不知疲倦的好友。右边邻居家有个小女孩,大概十岁左右,有着一头浓密卷曲的金色长发,白皮肤,性格活泼开朗,总是来他家品尝中国美食,跟在他屁股后面“哥哥,哥哥”地叫着。左边邻居是一家法国移民,曾经住在塞纳河畔旁,会邀请他们一同品尝法餐。他们偶尔会在院子草坪上,就着黄昏的余晖来一场宴会。欢笑、幸福、嘈杂、狂欢,好像会让他遗忘掉在国内的一些悲伤,例如失去母亲,例如和某个人不告而别。末了,会怀疑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是否真的出现过。

后来,在杜新宇出国许多年后,他常常听国内的一档播客类节目。每一期播客时长能达到两个小时以上,甜美的女声总会在某一个时间点准时出现在他的耳旁:“大家好,这里是午夜十点,我是主播星星?!闭飧錾羧绱耸煜?,曾经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中。这个节目他每一期从不落下,却从未试图寻觅主播声音来源的秘密,只是习惯于在节目更新的时候,在深夜,打开软件去听那个女声。他刻意地去忽视一些细节,例如这声音是否让他不经意间回想起魏清清——在他少年时代给予过他内心微妙的悸动。以及他不得不失约时内心隐秘的愧疚和一丝丝古怪情绪。后来他在美国求学时执意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眼科医生。是否为了当年那场美丽的邂逅,那场邂逅中的主人公恰好是一位眼睛看不见的小瞎子?

他刻意不去深究这些微妙想法的来源。

但是他发现,有时候孩童时代的记忆,是能够在某个角落扎根、掩埋。在随后的许多年里都不会消失,随着某个契机的出现,将它再次翻腾出来,接受阳光最猛烈的炙烤。好像一切已经重头开始,像那年夏天一样。一样的蓝天,一样的大地,一样的声音,一样的邂逅。永恒轮回。

6

对于杜新宇而言,他俩之间的情感纽带在他开口之时,又产生了隐秘的联结。他看到魏清清的黑色头发比十年前长了许多,已经及腰,身高增长了许多,变得高挑优雅。穿着粉白衬衣,丢掉了当年的稚嫩,变得温婉成熟。双眼由于阳光的照射而微眯,黑色眼珠子还是因为没有聚焦而毫无章法地骨碌乱转。

又有谁能清楚地预料到呢?在十年后,重逢来得猝不及防。往事就像轮回,两个人在茫茫人海中的分离,终有一天会被命运寻到踪迹,再与多年前的离别续上续章。

魏清清听到那个声音的瞬间,一股子熟悉猛然间入侵她的身体,她不自觉地握了握手中的盲杖。

那天下午,在杜新宇碰到魏清清之前,在星星演播厅室内,他坐在台下的角落里,靠后的位置,和两三个年轻人一起,是他们科室的同事。他们受邀参加一档关于盲人的节目,有些病人也参与其中。在台下看到魏清清在四方舞台上收放自如地演讲,和风细雨,娓娓道来,幽默又充满魅力。演说家、深夜电台主播、英语播客主讲人,集柔情与才华于一身。多么吸引人啊。眼睛看不见,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现在是医生了吗?”火车轰鸣声过后传来魏清清轻柔的声音,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防范。

“眼科医生?!?/p>

“哦,挺好。”

“好久不见,跋山涉水来见你,不请我吃个饭?”

她站在那,低着头,两只脚尖慢慢碰撞到一起,过了好一会,才回答:“嗯?!?/p>

“应当有十年了吧,其实我特别想再听你摸读盲文?!?/p>

这是秋日的一个傍晚,行人散漫休闲,落日如熔金般洒在前方的路面上。他们慢悠悠地向大地的深处走去。

杜新宇的视线挪到魏清清身上,说:“眼睛还想治治吗?”

她略感诧异道:“都已经习惯了,除了出门不方便,其他和常人倒也无异?!?/p>

他们都不想去提及那空白的十年。两个人就像久别重逢的好友,一拍即合,相约在这个下午一起去喝个茶。

“当医生是伟大的,可以治病救人。”

杜新宇的视线挪到旁边人身上:“因为小时候曾遇见过一个人,于是在心里种下了种子?!?/p>

林荫街道两旁高大的梧桐树叶在风中呼啦呼啦作响,树叶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随风飞舞。你会忽然觉得,有时往事并不是不可追忆的,它并不是梦,它就在你眼前。

他们继续往前走。穿过一座公园的拱桥,来到公园中心喷泉的台阶附近。魏清清步伐自信坚定,听到前面喷泉落到水面发出的“唰唰唰”声,她走到喷泉旁边,感受喷泉的水柱不经意喷溅到她的身上,杜新宇跟了上去。

“后来我回国过一次,又去了一趟云水镇,”杜新宇对她说道,“但是你那时好像搬走了,大概五年前吧?!?/p>

她迟疑了一会,没料到杜新宇后来又去找她。

“后来我跟着爸妈到别的城市去上学,他们在那又找了份工作。”

“那时,我经常听一档深夜电台节目,应该是你主持的吧。是学了播音吗?”

“嗯。遇到了我的恩师?!彼肮咝缘厝檬掷锏拿ふ刃》劝诙凡课⑽⒊蚨判掠畹溃骸八盼易隽说到谀?,我一开始也是好奇,就想着玩玩嘛。”

她说这些话时,神情不自觉地放松,整个人被一种满足感包裹着。

在喷泉旁转了半圈,来到公园的另一边,碎石铺就的道路略微崎岖蜿蜒,杜新宇轻轻牵着魏清清的手臂,顺着她的手腕滑下,指尖轻轻叩开魏清清附了层薄汗的掌心。魏清清手略微颤了下,但是没有抗拒,十个指头像是具有微弱的磁场,自然地吸在一起,他笑着说:“魏清清女士的‘玩玩’,一不小心收获了百万粉丝。”

“那可能运气好。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嘛,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p>

他们穿过公园的台阶,只需再穿过林荫大道,就迎面看到这个城市的标志性景点——星形广场。广场中间有个巨大的星形建筑物,红色陶瓷镶嵌其中。

“来到星形广场了吗?”魏清清问。

“嗯,现在时间不早了,”杜新宇抬手看了眼手表,“一会吃完晚饭后有什么计划吗?”他今天不是休息日,早上做了两台手术,下午参加节目。尽管如此,他觉得自己浑身是劲儿。

魏清清听到手机中语音播报的时间。

“时间要到了?!?/p>

“什么时间要到了?”

“今天要去听一场电影。期待挺久了?!蔽呵迩迕髯攀只?,机械女声为她将手机中页面所有文字读了出来。

杜新宇大为惊讶:“你竟然会独自去电影院?!?/p>

“在黑暗中,又有谁能分辨出我是瞎子呢?”她时常这样自我调侃,“不过,也是消遣时间的一种方式?!?/p>

从电影院出来后,他们都没回家,又在街区上漫步许久,之前的那股疏离很快被记忆中熟悉的细枝末节所冲淡。魏清清讲起后来好多年没去邵奶奶家摸读盲文,通往邵奶奶家的路可能对于她这个眼睛看不见的人来说已经变得模糊遥远了。母亲现在已经不需要太过于忙碌的工作,哥哥大学毕业后找到满意的工作,在另一个城市定居。

杜新宇回想起那天魏清清款款走在他身旁,在街旁昏黄路灯的照耀下,在夜晚深深的静谧中,缓缓倾泻出来的声音。在梦中无数次出现过的场景,他们俩,如此这般惬意舒适地相处,像回到了多年前。他在那天挤地铁回家的路上,感到无比的幸福......

7

魏清清后来仔细回忆的时候,发现命运会将你带到你想要抵达的终点。就像此刻,她看着杜新宇忙碌的方向,听着厨房里锅碗瓢盆发出的声音,蔬菜与食用油因高温迸发出来的“嗞啦嗞啦”声。她想象着,杜新宇在做饭时手忙脚乱的样子,抑或是毫不慌张,十拿九稳。她觉得是后者,因为杜新宇做出的食物总是在她的舌尖上绽放出美妙的感觉,吃进去就像饥渴许久的流浪汉突然吃上山珍海味那般。以前她时常觉得,自己一个人就足够快乐、舒适。原来是因为她从未体会过如此具象化的幸福,正如此刻杜新宇给她带来的。

脚边的小猫突然冲她“喵喵”叫,蓬松柔软的大尾巴蹭着她的腿,爪子时不时在她身上蹭着,然后纵身一跃轻而易举地跳到她身上。她模仿着小猫“喵呜喵呜”叫着,眼前的小主子似乎能听懂她的叫声,与她一唱一和地回应着。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在客厅内投射出一柱明晃晃的光束。又一年的盛夏已经到来了。

厨房内飘来了阵阵香味,在杜新宇端上来第一道大菜的时候,魏清清的肚子恰如其分地叫了一声。然后他们两个哈哈大笑起来。杜新宇宠溺地说:“清清,饿啦?”他转身从厨房内拿出碗筷,给她盛出一碗这道他刚学会的红烧牛腩。魏清清从小就不喜欢萝卜味,但杜新宇做的这道菜里的萝卜却仿佛不是萝卜似的,绵软香浓,入口即化,简直比牛腩还好吃,她说:“亲爱的,你厨艺又进步了,”她佯装委屈道:“我要少吃点!我已经被你喂胖十斤啦!”

杜新宇还略有不满:“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才把你喂胖十斤?!彼泶映坷镉侄顺鼋裉炝硪坏来蟛?,“我得再加把劲儿才是?!蔽呵迩逦诺较阄毒醯米约河Ω檬栈馗崭漳蔷浠?,长胖就长胖吧。

杜新宇享受这样亲密无间的时刻,尤其在夜晚降临,他看到魏清清安静地躺在自己身边,他通?;嵯赶该枘∷成系拿扛鱿附?。此刻该用哪个词来形容呢?是幸福吗?是心醉神迷吗?然后他会不由自主地在她脸上轻轻一吻,还会有那种如第一次吻她时短暂的心慌意乱之感,或者确切地说是“心跳加速”,好像迷路许久的小孩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这该是何等的幸福?。?/p>

仿佛多年前第一次看到魏清清时,那条街道和街道尽头铺满的熔金般的落日余晖依然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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