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有关他人应该怎样做的取悦规则:
1.他人应该感激我、喜欢我,毕竟我为他们做了那么多。
2.他人应该永远喜欢我、认可我,因为我一直在很努力地讨他们欢心。
3.他人应该永远也不拒绝我或批评我,因为我始终在努力满足他们的愿望和期望。
4.他人应该善待我、关心我,毕竟我对他们一向那么好。
5.他人应该永远也不伤害我或亏待我,因为我对他们非常好。
6.他人应该永远也不抛弃我,因为我一直很努力地让他们离不开我。
7.他人应该永远不生我的气,因为我在竭尽全力地避免跟他们冲突、争执或对抗。
这些有关他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的规则,揭示了取悦于人的防御特征。几乎毫无疑问的是,满足或者帮助满足他人的需要,这会给你自己带来快乐和满足。不过,取悦于人的防御准则是要防止你送上的“热脸”换来他人的“冷屁股”,这似乎是一个更强烈的动机。
然而,这个准则是错误的。
别再用“应该”和“必须”强求自己
&(包括几乎所有受焦虑、沮丧以及其他消极的情绪状态折磨的人)是“自寻苦恼的生物”,会因相信三类主要的“必须”或“应该”而让自己痛苦。[4]这三类“必须”或“应该”是:
1.“我必须把事情做好,必须让别人满意或者让某些重要的人喜欢,否则我将毫无价值?!保ㄕ庵智壳蠡岬贾戮谏ズ徒孤?。)
2.“你必须友好、温和或认可地对待我,否则你就是错误的、刻薄的?!保ㄕ庵智壳蠡嵋⒎吲⒃鸸趾褪?。你可能会怪自己不够友好或者取悦努力不够,因此没能博得他人的认可或善意。)
3.“生活状态必须或者应该是我想的那样,否则生活就是糟糕的、不幸的或者悲惨的?!保ㄕ庵智壳蠡岬贾麓煺邸⒖志?、迷茫、埋怨、愤怒、焦虑和沮丧。)
因为这些“必须”和“应该”基于强烈的需求和愿望,所以埃利斯坚持认为相信它们是人的天性。因此,问题不在于愿望或需求本身,而在于把愿望或需求表述为强制性的或苛刻的要求。
认为当好人应该能保护你免受他人伤害的信念背后,暗藏着某些危险,如诱人的三段论或者错误的逻辑。这种错误推理会得出令人沮丧和内疚的结论:
如果生活是公平的,人们就会得其所应得。
一件坏事(比如拒绝、抛弃)发生在了我身上。
因此,我就应该遭到这种对待。
或者
如果我为人很好,那么谁都不会拒绝或伤害我。
我刚刚遭到了拒绝和伤害。
因此,我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好,或者我还不够好。
这种情绪和思想上的螺旋下降会让你陷入消极和混乱中。此外,这种错误的逻辑会促使你付出更大的努力来取悦和讨好别人,从而推动取悦症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