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并没有写过真正的“日记”,从十二、三岁开始第一次用塑料皮的笔记本正式记录自己的私密生活时,就是“有事早奏,无事退朝”的风格,想写的时候,一天写两、三次一写十几页有之,不想写的时候,三、五天一个字也没有也是常事。并不像蒋公那般严谨,每日都记,生病写不成时,还要给日记本请病假。
对我这种非典型的内向人来说,写日记最大的好处是情绪和思考都得到一个发泄的出口,我常想,我到现在还没疯没傻没抑郁,大概要感谢记日记的习惯。附带的好处是,写得多了,好像文笔也就练出来了一些。
但写日记也有一大坏处。这东西说起来应该是最私密的,但因为它的私密性,就容易成为别人的目标。毕竟大多数正常人写日记并没有抱着雷锋那样的念头,等着日记被人发现,因此,日记里总难免有些丑事和异类奇思怪想。一旦日记被人翻出来,那后果很令人烦恼。被人剥光了衣服很耻辱,被人剥光了大脑皮层以及虚伪的外衣,就不仅仅是耻辱而已。
日记的另一大坏处是可能伤及池鱼。当年最火的日记,也是推动了博客在中文网络蓬勃发展的日记,是木子美写的。好些池鱼被炸得肚皮翻白。记得木子美的博客颇有一些文学性,结果大火特火的,是那几篇性爱日记。木子美倒没有道德羁绊,可怜那些鱼。
我猜想,绝大多数日记可能都曾被人偷窥过,差别只是日记本人知不知情。我年幼无知时,在日记的扉页上写过类似“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行为”这种话,但没有用。毕竟互联网时代以前的中国人是不认可隐私的,“保留个人隐私”这一述求本身就可以被视为道德缺陷。
后来有很长时间,我只写育儿日记,每天记录没头脑成长中的吃喝拉撒睡,人畜无害,还能博亲朋好友一笑;
日记如果是写给别人看的,那“文学色彩”可就浓了,或者,换言之,“虚构色彩”。
小屁孩的吃喝拉撒睡人畜无害吧?但当了娘都知道那小东西从来不是省油灯,乖的时候是天使,不乖的时候是狗屎,写什么不写什么就是个问题,毕竟还有七大姑八大姨看着呢,不能乱写。好不容易选好材,怎么写是第二个问题。这难度技巧,跟给老婆照相差不多。
晒出来的娃,个个Q弹可爱,出来晒的娘,个个一脸幸福,但晒娃这种高智商高情商的活儿,并非人人擅长,一不小心,轻则晒翻了友谊的小船,重则晒出育儿血泪、家庭矛盾。
在互联网人人写作的时代,网络日志有太多的选择形式,微博微信QQ空间推特非死不可……都是一种“日记”,图书并茂,其实是很好的,但又几乎都有着强烈的“虚构”成分。
如果习惯了这种公众的表达,重新回到最原始的那种文字的、私密的日记,就无味得多了。原始的日记成了一种鸡肋,写还是不写?这是个问题。